到2011年纺织将淘汰印染、棉纺、毛纺落后产能
生意社5月22日讯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到2011年,纺织行业重点淘汰75亿米高耗能、高耗水、技术水平低的印染能力;淘汰230万吨化纤落后产能;加速淘汰棉纺、毛纺落后生产能力。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工业生产出现大幅下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更加突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中央及时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措施。国务院印发的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纺织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围绕应对危机保增长、调整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一要修订完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二要建立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时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通过采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的问责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环保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促进节能减排,走内涵发展道路;坚持淘汰落后,防止产能过剩行业生产能力扩张和重复建设,不铺新摊子。项目安排必须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和相关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向土地、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关口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各级政府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