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对华府绸织物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生意社5月23日讯 2009年5月11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倾销和补贴调查委员会通过No.078-2009/CFD-INDECOPI决议,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府绸织物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2004年5月21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倾销和补贴调查委员会根据No. 124-2004/TDC-INDECOPI决议,对进口自中国的用于生产服装的府绸织物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符合如下条件的坯布:单位克重在90~200克/平米之间、幅宽小于1.8米、平纹织物、本色或染色、涤棉混纺、涤比重超过50%。
在该决议5年的期限即将到达之前,秘鲁Consorcio La Parcela S.A.公司向上述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调查并延长征收反倾销税期限。该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接受申请,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之相关规定、秘鲁最高法令No.006-2003-PCM及其修改版No.004-2009/PCM,秘鲁法令No.1033作出下列决定:
1.对决议No.124-2004/TDC-INDECOPI启动调查程序。
2.在程序调查阶段原决议No.124-2004/TDC-INDECOPI继续适用。
3.将本决议通知Consorcio La Parcela S.A.公司、中国官方并邀请所有利益方参与调查。
4.在秘鲁官方报纸《秘鲁人报》上刊登一次上述决议。
5.公告所有相关方,提供证据或申辩材料的期限是自秘鲁官方报纸《秘鲁人报》公布本决议起6个月,期限还可以延长3个月。
6.调查程序自秘鲁官方报纸《秘鲁人报》公布本决议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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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