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江苏春茧收购中准价确定为980元/担


http://www.texnet.com.cn  2009-06-01 09:07:1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收藏
华兴纱管

生意社6月1日讯 

关于做好2009年蚕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茧丝办)、工商局、物价局:

    2008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省茧丝绸产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蚕茧价格下滑、产量下降、挖桑弃管现象再次重现。据统计,全省蚕茧产量减少8.3%,鲜茧收购均价下降5.6%,桑田面积减少20万亩。目前由于大部分丝绸经销商进货库存已基本得到消化,加上国家纺织业振兴规化和促进出口稳定等政策的支持,近期国内茧丝价格趋稳,行情有回暖的迹象。为了维护蚕茧收购秩序,促进茧丝绸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蚕茧生产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9〕189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蚕茧收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合理确定蚕茧价格,做好“按质论价”工作。2009年桑蚕鲜茧收购省级指导价仍维持2008年价格水平不变(每50公斤桑蚕鲜茧标准品中准级收购价格为98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5%),价格政策继续按苏价农〔2008〕175号文执行。各地主管部门要引导鲜茧收购企业在目前茧丝绸行情低迷的下,摆正巩固蚕桑生产基础与企业生存和行业发展的关系,兼顾贸、工、农三方利益,合理确定蚕茧收购价格,拉大优、劣茧价格差距,引导蚕农通过提高茧质,增加经济收入。

    二、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各地茧丝绸、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蚕茧收购秩序。要按照商务部、工商总局的《通知》精神,做好鲜茧收购经营者的资格认定,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要加大对蚕茧收购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操作的鲜茧收购单位要视情节及时告诫、通报批评直至取消鲜茧收购资格,对无证照收购蚕茧和以租借、转让等方式从事蚕茧收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鲜茧收购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评茧标准,按质论价,要督促鲜茧收购企业提前筹措收茧资金,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

    三、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茧丝绸市场动态,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督促企业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收购期间启动鲜茧收购日报制度,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鲜茧收购动态,督促本地区鲜茧收购样本企业,每日报送鲜茧收购数据,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

    各地在收购期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省经贸委(茧丝办)和省工商局(市场处)。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江苏茧丝  茧丝    春茧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价格行情
进入价格行情>>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