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等皮革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生意社6月8日讯 今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9年第8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这是我国为了促进出口平稳发展,又一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中,4202旅行用品及箱包,6401-6405鞋、6406鞋靴零件及类似品,65069910皮革制帽、65069920毛皮制帽,94012010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机动车辆用坐具、94014010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能作床用的两用椅、94016110装皮革或再生皮革面软垫的木框架坐具、94017110装皮革或再生皮革面软垫的金属框架坐具等皮革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到15%,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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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