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集团依法实施重整
生意社6月17日讯 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于6月12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经审查予以受理,并发布公告,对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关联公司依法实施重整并指定相应管理人,相关债权人可在30天内向相关公司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
纵横集团因资金链断裂产生危机,公司董事长袁柏仁主动提出放弃公司所有权,要求帮助实施解困。为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金融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企业职工不散、机器不停、人心不乱;妥善处理担保企业的利益关系;着力推进企业重组;积极清理债权人债务,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利益,受到债权银行、社会债权人和有关方面的肯定。
纵横集团解困重组工作组负责人介绍,在各方的配合支持下,尽最大努力推进重组。但由于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期,为更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征求债权人意见基础上,进入依法重整程序。前阶段的努力,为下一步企业依法重整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重整是一种积极的企业拯救程序。重整期间,债务人免于债权人的一切诉讼和执行,有利于为债务人提供再建和恢复生机的平台,实现债务人、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最大化。
此次列入重整的包括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星河新合纤有限公司、绍兴涌金纺织有限公司、绍兴纵横高仿真化纤有限公司、浙江倍斯特化纤有限公司、绍兴纵横聚酯有限公司。根据规定,上述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上述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和清偿条件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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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