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结算 外资行借道代理行添利润增长点
生意社7月8日讯 6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收到来自交通银行(下称“交行”)的一笔人民币汇款,这是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交行汇出的首笔人民币贸易结算汇款。
作为首家在交行开立人民币账户的境外银行,汇丰昨日表示,在香港为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宇进出口公司提供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汇款服务以及人民币跟单信用证交易服务。
此外,渣打银行(香港)和东亚银行也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成为首批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境外银行。
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首单落地,汇丰、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表示将通过境外代理行模式参与试点。东亚银行(中国)副行长孙敏杰认为,对香港银行来说这将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孙敏杰昨日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香港人民币的容量和流动性都将随之增大,持有人民币的客户群体也在不断增加,整个银行系统的人民币存款量增加,这对外资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也是有利的。
根据央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允许境外参加银行从其开有人民币账户的试点银行融入人民币资金,以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某外资银行资金管理部负责人表示,此前外资银行没有渠道从中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即使借入也无处可用。不仅如此,此前香港的银行通过个人存款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只能以较低的利率转入央行,试点推出后,将允许香港的银行做企业人民币贷款,这将增加银行的利差收入。
《细则》规定,境内商业银行应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对于境外参加银行来说,该人民币账户是“专款专用”,即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孙敏杰表示,境外参加银行可在人民币清算行开设一个人民币账户,作为交易和资金往来账户,同时完成人民币账户清算。
在开立账户时,如果境外参加银行没有充足的人民币资金,境内代理银行可对其开立的账户设定铺底资金要求,可以通过购售和融资的方式获得。
对于境外银行从境内银行融资的利率水平,某外资银行资金管理部负责人表示,可能参照境内银行人民币拆借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