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法检商品将继续免费检验检疫
生意社7月14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日前,深圳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决定将2009年新增纳入“法定检验商品目录”的商品的检验检疫过渡期再延期半年,即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检验检疫部门对上述商品实施通关单放行管理、免于检验检疫、免收检验检疫费用的临时检验检疫措施。预计此项新措施将为深圳有关进出口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近1000万元。
据了解,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初级原料为主的商品共640个编码调出“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同时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涉及人类安全和健康的商品共350个编码新增纳入“法定检验商品目录”或增补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进出口企业举步维艰,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定检验商品目录”的商品设定半年的检验检疫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给予免于检验检疫、免收检验检疫费用等相关的优惠措施。
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经深圳口岸进出口的新增法定检验商品超过20000批,货值4.6亿美元。按照规定,深圳检验检疫局对这些进出口商品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措施,未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直接为企业节省检验检疫费用600多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过渡期内的检验检疫工作,深圳检验检疫局已及时告知辖区企业相关信息,耐心解答各项咨询,同时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再次明确受理新增法定检验商品报检的流程及要求,以保证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切切实实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