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和幼儿园所用絮用纤维制品成为监管重点
关注农民工——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机制建设
生意社7月14日讯 春季农民工返城之际,中纤局组织天津、上海、山西、江苏、浙江5省(市)开展了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农民工用的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绝大部分是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劣质品。主要是采购质量控制机制薄弱,农民工使用的絮用纤维制品少部分由单位统一购置配发,大部分由农民工自带自购。企业统一购置配发的,购置时大多没有进行质量把关检验,质量缺乏保障;农民工自购的絮用纤维制品问题较多。农民工收入较低,质量意识相对淡薄,自我保护能力极其薄弱,“黑心棉”制售者利用了农民工这种消费心理,造成“黑心棉”滋生蔓延。
3月24日,中纤局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出处理意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单位统一购置配发的,各地专业纤检机构要责成相关单位立即进行调换,并对调换情况进行回访复查;属农民工自行购买的,建议农民工重新购买合格产品更换使用;对于发现的劣质絮用纤维制品,专业纤检机构要追根溯源,对“黑心棉”的制售者予以惩处。
中纤局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在用絮用纤维制品和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工地周围小商铺销售的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督检查。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努力推进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在建筑、工矿领域的建立工作,争取早日建立起农民工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控制机制。
从5月5日到5月20日,各级专业纤检机构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中纤局统一规定的消费警示内容,要求各省统一组织,建立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与当地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宣传。
净化幼儿园——
专项检查查出严重隐患根本出路锁定集团采购
今年四、五月份,中纤局部署各地专业纤检机构开展幼儿园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幼儿园306家,有质量问题的73家;检查絮用纤维制品89586件,合格率为76%,检查中还办理了质量违法案件56起。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原料问题,使用禁用、限用原料的产品占不合格产品总量的47.9%。二是标识内容与内在质量不符问题,不合格产品中有42.3%的产品存在标识内容与产品内在质量名实不符的问题。三是三无产品问题,不合格产品中有14%的产品无厂名厂址、无质量标识、无产品合格证,这些三无产品中95%以上还存在原料问题,产品质量低下。检查发现,幼儿园用絮用纤维制品采购过程缺乏必要的质量监控,大部分幼儿园絮用纤维制品由幼儿园自行统一购置配发,少数幼儿园由儿童家长自带。自行购置的进货渠道比较杂乱,既有从质量稳定可靠的大企业购买的,也有从小企业、小作坊购买的。大多数幼儿园缺乏必要的质量和法律法规知识,也没有把关验收机制。
5月26日,中纤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专业纤检机构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统一购置配发的要责成幼儿园立即进行更换,并对更换情况进行回访复查,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家长自带的,要建议儿童家长重新购买合格产品更换使用;对于发现的劣质絮用纤维制品,有关专业纤检机构要追根溯源,依法予以惩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推进幼儿园的建立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质量宣传,提高幼儿家长的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园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