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机“咬”残民工手指 棉厂老板赔偿6万余元
生意社8月7日讯 8月6日热线消息一名农民工在加工棉花时,因检修机器操作不当,不小心被机器“咬”断手指,由于棉厂老板拒绝赔偿,受伤民工将雇主诉至法院,8月5日,金乡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棉厂老板赔偿伤者经济损失6万余元。
王某在金乡县某村开办一小型棉花加工厂,去年8月,王某雇用张某为其加工棉花,负责弹棉机的操作管理。2009年3月20日中午,张某在操作250型轻弹机时,该机器出现故障,张某在轻弹机未停稳的情况下强行检修,将左手伸进轻弹机内,不幸被转动的齿轮绞伤。张某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40余天,支付医疗等费用8000余元。张某的伤情经鉴定为7级伤残。
张某出院后向王某提出赔偿要求,王某认为张某受雇进行弹棉机操作,已经有半年多的工作经历,并且自己经常要求张某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定要注意生产安全。张某的左手被挤伤是其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在弹棉机未停稳的情况下违章将手伸进轻弹机所致,张某对事故的发生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张某操作欠缺规范,但其亦属雇佣行为,主观并无故意损害意识,故张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雇主王某赔偿张某全部经济损失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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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