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SDH光传输设备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9年9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SDH光传输设备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1762。
印度商工部向以下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Co. Limited);(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Wuhan Research Institute of Post & Telecommunication);(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ZTE Corporation);(4)依赛通信(中国)有限公司(ECI Telecom)。有9家中国企业参与此案的应诉,分别是(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ZTE Corporation Ltd.);(2)华为技术有限公司;(3)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Shenzen Huawei Technologies Ltd.);(4)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Hisilicon Technologies Ltd.);(5)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iberhome Tele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 Co. Ltd.);(6)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Wuhan Fiberhom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Co. Ltd.);(7)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Hangzhou ECI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8)依赛通信有限公司(ECI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9)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Alcatel Lucent Shanghai Bell Co. Ltd.)。
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中国企业的正常价值以结构价格计算。
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临时反倾销税
(%,进口产品到岸价的百分比) |
中国 |
中国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6 |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29 |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50 | ||
除以上中国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 |
任何 |
236 | ||
中国 |
以色列 |
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 |
以色列依赛通信有限公司(ECI Telecom Ltd., Israel) |
93 |
除以上中国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 |
任何 |
236 | ||
中国 |
除以色列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
任何 |
中国 | |||
以色列 |
以色列 |
以色列依赛通信有限公司 |
以色列依赛通信有限公司 |
0 |
除以上以色列公司外的其他公司 |
任何 |
37 | ||
以色列 |
除以色列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
任何 |
以色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