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业需要“质量门神”
生意社9月21日讯 “扶优助强,打假治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历来就是政府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宗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得好,能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为优质产品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优秀的纺织服装企业需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量门神”。
质量监督是质量工作的重要方面。但是,每当谈到质量监督,一般消费者甚至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云里雾里、脉络不清。这主要是因为质量监督工作不仅涉及到产品、服务、管理,还与技术、政策、法律密切关联,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媒体以及消费者等都与质量监督有关。
从广义上说,产品质量监督靠的是两只手:市场、政府。市场是隐形之手,产品质量会受到市场优胜劣汰法则的制约。另一只手是有形的,即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当产品质量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关系到国家声誉时,政府的质量监督作用就会更加突出。因此,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质量监督,多指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依法行使的检查、处理行为。
在今年6月的“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是加强质量工作的关键。
针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张德江指出,要运用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进一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防止违法违规和不合格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要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继续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活动。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等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德江强调,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大执法力度。我国现有的质量法律法规不少,但违法现象仍大量存在,关键是执法不严,惩治不力。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质量监管系统廉政建设,坚决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坚决打掉违法分子和违法违规活动的“保护伞”。
红黑分明扶优助强
国家质检总局在每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中,用“红榜”对质量较好的企业产品进行公示,用“黑榜”曝光劣质产品。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包括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简称统检)、定期监督检查等。其中以抽查为主要方式。除此外,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还根据实际情况、群众举报,或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指示或意见,对某些企业的某种产品组织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维护市场秩序,提高企业质量意识,促进产品质量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例如,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实施的2008年第4季度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的抽查中,在羽绒服一项,波司登、雪中飞、雅鹿、大羽、鸭鸭、千仞岗、雪韵飘、寒思等品牌荣登“红榜”。羽绒服产品质量水平与上次相比提高了5%,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所抽羽绒服产品的卫生指标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沙门氏菌、甲醛含量、pH值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再如,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2009年第1季度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女性内衣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样40批次产品。在此次抽查的“红榜”上,我们看到了艾格、欧迪芬、古今、安莉芳、华歌尔、爱慕、桑扶兰、亿柔等20多家企业的优质产品荣耀登榜。
除了服装,家纺产品也是监督抽查的重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8年第4季度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床上用品安全性能100%合格。江苏梦兰、南通心愿的床单,宁波维科的床笠,佛山南海富德、浙江情定法拉的被套等产品“红榜”提名。
引导消费全民监督
纺织服装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同时,消费者也是最有发言权的质量监督者。
正确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是建立质量监督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优秀企业的优质产品受到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在国家质检总局定期向社会的国家监督抽查公告中,除了对近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表扬一批产品质量较好企业、曝光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外,还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品的日常选购小常识,引导消费者选购。
由于不同产品的最终用途各不相同,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因而,根据用途对产品进行分类并作不同的规定是必须的。目前,国际上现有的一些法规、标准或者是一些标签标准,都按产品的用途进行分类,并规定不同的控制标准。虽然其中的分类方法各不相同,但绝大部分是按产品与人体皮肤的接触程度不同分类的。且把婴幼儿产品单独列出,并辅之以更严格的控制标准,因为某些有害物质对婴幼儿的危害更大。
近几年,保健型、防臭、杀菌等功能型针织内衣成为销售的亮点,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关注其功能的有关检测报告。另外,内衣产品的纤维成分标注中的“莫代尔”、“莱赛尔”等属于再生纤维素纤维类别,是粘胶纤维的换代产品。“天丝”、“竹纤维”、“莱卡”等都是注册商品名称,必须有商品注册公司授权才可使用上述名称。这些新型原料的使用使织物表面光滑、柔软,垂度也非常好,穿在身上感觉舒适。但就目前情况看,新型纤维素纤维或高湿模量纤维的缩水率偏大,也容易起球,在穿着和洗涤时应多加注意。
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取决于质量监管体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和质量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如果说科学、公正、廉洁是每一个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的基本行为准则,那么,实现高效率的质量监督,最大程度地让消费者、企业、国家受益,将损失降至最小,这对整个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和质量监管队伍的素质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来发生的多起中国出口儿童服装因绳带、小零部件设计不合格,被欧美国家和地区召回的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就反映出质量监督工作效率上存在的问题:经检验出口的服装被召回,不是我们生产企业没有能力达标,而是对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传达不利。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发布了三项童装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已于8月1日开始实施。这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出口儿童服装被召回,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把质量隐患消除在生产前,除了相关服装企业要随时了解和跟踪新的标准技术要求外,政府相关部门更有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为“中国制造”把好关的责任,而承担起这种责任的能力来自高效率的质量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