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全民监督 纺织服装需多重“把关人”
例如,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实施的2008年第4季度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的抽查中,在羽绒服一项,波司登、雪中飞、雅鹿、大羽、鸭鸭、千仞岗、雪韵飘、寒思等品牌荣登“红榜”。羽绒服产品质量水平与上次相比提高了5%,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所抽羽绒服产品的卫生指标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沙门氏菌、甲醛含量、pH值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再如,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2009年第1季度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女性内衣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样40批次产品。在此次抽查的“红榜”上,我们看到了艾格、欧迪芬、古今、安莉芳、华歌尔、爱慕、桑扶兰、亿柔等20多家企业的优质产品荣耀登榜。
除了服装,家纺产品也是监督抽查的重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8年第4季度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床上用品安全性能100%合格。江苏梦兰、南通心愿的床单,宁波维科的床笠,佛山南海富德、浙江情定法拉的被套等产品“红榜”提名。
引导消费全民监督
纺织服装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同时,消费者也是最有发言权的质量监督者。
正确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是建立质量监督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优秀企业的优质产品受到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在国家质检总局定期向社会的国家监督抽查公告中,除了对近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表扬一批产品质量较好企业、曝光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外,还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品的日常选购小常识,引导消费者选购。
由于不同产品的最终用途各不相同,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因而,根据用途对产品进行分类并作不同的规定是必须的。目前,国际上现有的一些法规、标准或者是一些标签标准,都按产品的用途进行分类,并规定不同的控制标准。虽然其中的分类方法各不相同,但绝大部分是按产品与人体皮肤的接触程度不同分类的。且把婴幼儿产品单独列出,并辅之以更严格的控制标准,因为某些有害物质对婴幼儿的危害更大。
近几年,保健型、防臭、杀菌等功能型针织内衣成为销售的亮点,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关注其功能的有关检测报告。另外,内衣产品的纤维成分标注中的“莫代尔”、“莱赛尔”等属于再生纤维素纤维类别,是粘胶纤维的换代产品。“天丝”、“竹纤维”、“莱卡”等都是注册商品名称,必须有商品注册公司授权才可使用上述名称。这些新型原料的使用使织物表面光滑、柔软,垂度也非常好,穿在身上感觉舒适。但就目前情况看,新型纤维素纤维或高湿模量纤维的缩水率偏大,也容易起球,在穿着和洗涤时应多加注意。
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取决于质量监管体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和质量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如果说科学、公正、廉洁是每一个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的基本行为准则,那么,实现高效率的质量监督,最大程度地让消费者、企业、国家受益,将损失降至最小,这对整个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和质量监管队伍的素质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来发生的多起中国出口儿童服装因绳带、小零部件设计不合格,被欧美国家和地区召回的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就反映出质量监督工作效率上存在的问题:经检验出口的服装被召回,不是我们生产企业没有能力达标,而是对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传达不利。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发布了三项童装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已于8月1日开始实施。这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出口儿童服装被召回,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把质量隐患消除在生产前,除了相关服装企业要随时了解和跟踪新的标准技术要求外,政府相关部门更有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为“中国制造”把好关的责任,而承担起这种责任的能力来自高效率的质量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