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告“山寨”运动鞋获胜网店“申冤”败诉
生意社9月28日讯 上海市二中院对一批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集中进行宣判。在一起阿迪达斯商标被侵犯案中,阿迪达斯公司获胜。另一起案件中,一淘宝网卖家售假被处罚后起诉“申冤”,结果遭败诉。
去年底,百路驰公司委托众联公司销售一批女式运动休闲鞋。阿迪达斯公司认为这批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遂委托公证机关购买了两双鞋并出具公证书。此后,该公司将百路驰公司和众联公司告到市二中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登报消除影响。
二中院认为,被诉的运动休闲鞋两侧鞋帮上倾斜的三条杠标志,与阿迪达斯商标基本无差别。百路驰公司未经阿迪达斯公司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众联公司作为体育用品经营者,对所售商品未尽注意义务,过错明显,也构成侵权。二中院遂判决支持原告诉请。
2007年4月起,淘宝网“力佳小店”店主朱晶晶公然卖假冒“LV”、“GUCCI”、“CHANEL”、“DIOR”等世界知名品牌箱包、钱包等,销售金额超过20万元。今年3月,公安机关在朱晶晶租借的房内查获假冒名牌箱包产品593件。此后,朱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假冒商品。
一审判决后,朱晶晶认为自己有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情节,向上海二中院上诉,要求从轻处罚。二中院审查后认为,朱晶晶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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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