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棉花质量上升 企业登记新政策试行顺利
生意社11月19日讯 11月11日至1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在长春市召开全国进口棉花检验监管交流会。来自全国24个直属局和分支机构代表、技术小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棉花协会作为特邀代表参会。
会议对《关于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2008年第87号)和《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8〕582号)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研讨,听取了各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建议;通报了2009年上半年全国进口棉花质量统计分析;开展了进口棉花检验技术交流和考核,现场组织检验人员看棉样定国别和品级。
一、2009年上半年进口棉花情况
受配额发放和金融危机影响,进口棉花数量下降较多。2009年上半年22个直属局共检验进口棉花3163批,3777604包/786742吨,货值共计114256万美元。与2008年半年相比,批次减少29%,重量减少28%,货值降低了37%。对外出具品质索赔检验证书1718份,重量索赔检验证书2533份,对外索赔金额共计1871万美元,占总货值的1.64%。2009年上半年进口棉花来自世界各地29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国别主要有美国、印度、乌兹别克斯坦、澳大利亚、瑞士、巴西、墨西哥、马里、布基纳法索等国家。其中进口美棉占主体,约占全部到货重量的52.29%;印度棉占20.57%;乌兹别克斯坦棉8.90%;澳大利亚棉占3.43%;巴西棉占2.34%;墨西哥棉占1.71%;马里棉占0.88%;布基纳法索棉占0.87%;其他国家的棉花占9.01%。进口棉花以高等级棉花为主,SM级以上的棉花占51.5%,M级以上的棉花占65.1%。进口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少量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方式。
二、品质和重量检验情况
2009年上半年全国进口棉花总体质量水平呈上升趋势。品质检验方面,品级总体平均不符合率为6.98%,降级幅度从1/2级到4级,最高降级率达100%。在进口到货重量方面,重量短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检验发现有80%的批次短重,总平均短重率为1.02%,最高短重率为17.50%,其中共有82批次短重率超过3%。
三、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和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进口棉花质量、重量方面的问题,在传统检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于2009年3月15日起建立了境外企业登记管理和质量信用评估管理两项新的进口棉花检验监管制度,并配套制定了《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工作程序(试行)》、《检验结果比对试验方案》等配套管理程序和技术保障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登记备案和质量信用评估工作,如今年上半年,由山东局负责的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全国12家有HVI的直属局实验室、19台HVI仪器参与比对实验,有18台仪器没有出现离群结果;部分直属局还与美国农业部棉花实验室、德国不莱梅棉花实验室多次进行检测数据的比对,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到目前,申请登记的217家境外供货企业中已有198家准予登记,有4批货物违反评估准则规定,其中3批属于重量短缺3%以上,1批为品质降级问题。总局质量信用评估工作组正在对2家境外企业进行降级评估。
总体看,新政策的试行开局顺利,过渡平稳,运行基本正常,也对提高进口棉花质量,规范进口棉贸易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口棉花检验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表现在:
一是全国进口棉花总体质量水平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进口棉花总体质量水平比2008年同期有所提高。从2009年上半年统计分析的情况看,进口棉花质量各项指标不合格率有所下降,特别是恶性的、典型的质量案例有所下降。
二是贸易双方因索赔而引起的问题能够得以较圆满的解决。自今年3月15日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检验检疫机构发现了违反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的进口棉花质量案例。进入评估程序后,境外供货企业积极与我国用棉企业联系赔付;同时承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表示将在今后的贸易经营活动中加以改进,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会议肯定了中国棉花协会在新的进口棉花检验监管制度实施前后所做的大量解释和沟通工作,有利于国外棉业组织与国家质检总局的交流和沟通,打消疑虑,按时登记,从而保障了该制度的顺利实施。
会议建议进口棉花的企业尽量采用《中棉协条款》与外方签订合同。部分企业从保税区进口棉花,品质出现问题或重量短少无法得到索赔,建议企业尽量采用《中棉协条款》与外方签订合同,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