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成分及含量名不符实是服装不合格的主因
生意社2月3日讯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羊绒羊毛制品、儿童服装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26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羊绒羊毛制品、儿童服装各13个批次不合格。从监测结果看,被监测商品中均未检出国家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主要不合格项目是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
一、PH值超标的有7个批次。纯棉面料在后整理环节,通常需要使用后整理剂,以增加柔软度,但整理剂碱性值较高,容易引起PH值超标。国家标准规定,A类、B类纺织产品PH值应在4.0-7.5之间,C类应在4.0-9.0之间。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使皮肤刺痛或瘙痒,长期穿用,还会危害身体健康。监测发现,标称由上海哎嘟哔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i-baby”府绸上衣两件套(型号规格:90/52;生产日期或批号:9113DS003),PH值超过A类产品标准,实测值为8.7。标称由上海佳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Beibix”牌连帽大衣(型号规格:72-140;生产日期或批号:BIFG-WM09),PH值等多项指标不合格。标称由上海兆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俞兆林”牌羊毛衫(混纺产品)(型号规格:120㎝、110㎝;生产日期或批号:6650)、标称由上海雪马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雪马”牌针织衫(混纺产品)(型号规格:120㎝、120㎝;生产日期或批号:8233),PH值均超标。
二、色牢度不达标的有10个批次。耐水、耐干摩擦、耐酸碱汗渍、耐唾液色牢度4个项目,都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其中,耐唾液色牢度是A类婴幼儿用品的强制性标准。监测发现,深色面料超标情况严重。监测中,标称由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ZARA baby”婴孩夹克/外套(型号规格:80/52;生产日期或批号:6068/892/700),标称由广州英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英氏YEEHOO”童装衫(帽外套)(型号规格:90/52/110/56;生产日期或批号:WA22010-01-3),耐唾液等3个色牢度超标。标称由载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ANNA SUI”时款西裤(纯纺产品)(型号规格:2 2;生产日期或批号:38119680013),耐碱汗渍色牢度实测为1级,国家标准应≥3级,另外,该商品PH值、纤维含量两个指标也不合格,质量问题严重。
三、纤维成分及含量名不符实的有19个批次。监测发现,商品标注的纤维含量与实测值相差甚远,这也是历次监测中的主要问题。监测中,标称由上海雪马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雪马”牌针织衫(型号规格:120㎝120㎝;生产日期或批号:8233),纤维含量标称超细羊毛91.2%±5%,实测羊毛38.5%。标称由上海碧恋云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Folli Follie Baby”牌短裙(型号规格:6A;10A;生产日期或批号:9B33557),纤维含量明示:涤纶89.3%、锦纶8.7%、氨纶2.0%,实测为:醋酯纤维100%。标称由上海马克华菲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马克华菲”牌长袖针织衫(混纺产品)(型号规格:170/88、165/84;生产日期或批号:7294040086-092),标称无涤纶,实测涤纶12%。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上海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限期整改。同时,世博会召开在即,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工商部门建议零售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羊绒羊毛制品及儿童服装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清商品标识及类别标注,即A类婴幼儿用品,适用于年龄在24个月以内或身高80㎝及以下的婴幼儿;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或适用于24个月以上儿童的产品;C类,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根据不同年龄及需求选择不同类别商品,并看清购物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
二、选购的羊毛衫,如是纯羊毛,应有纯羊毛标志,如是混纺产品,应有混羊毛标志。质感上,真羊毛衫质地柔软丰满,富有弹性,手感好,色泽和谐,保暖性好;假羊毛质地稍硬,弹性差,保暖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