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标准制定力度加强
生意社2月12日讯 近日,伴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各个行业、各个门类用来衡量产品质量是否达标、试验方法是否科学的标准“准绳”,再一次被主管部门、起草单位以及相关企业所关注。
纺织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伴随其成长、壮大的过程,相关的产品标准也在逐步制定并发展完善。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也不时听到纺织服装企业的互相抱怨声,比如就同一款面料而言,采用面料相关标准衡量,就是合格产品;采用服装检验标准,就是不合格产品,这凸显了纺织各产业链上下游标准之间不衔接的问题。不仅如此,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产品,比如苎麻袜,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相关的标准出台。
难道,我们的纺织行业标准与行业发展水平相比,就这么“不合拍”吗?记者在采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发展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时,感受到纺织行业的标准制定修订正处于力度加强的快速发展轨道。
覆盖面越加广泛
以2009年为例,纺织行业全年共完成261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其中,国家标准184项,行业标准77项,全行业标准总量达到1457项(此数量不包括41项特种纺织品标准)。与2008年相比,2009年标准总量增加了193项,增长15.27%,其中,国家标准增加了144项,增长35.64%,行业标准增加了49项,增长5.70%。
现行的1457项纺织标准中,涵盖了纤维、纱线、织物、制品、服装以及纺织装备各产业链,涉及服用、家用、产业用三大应用领域,基本满足了纺织各行业发展的需要。在1457项标准中,有国家标准548项,占37.61%,行业标准909项,占62.39%。行业标准数量比国家标准高出近25个百分点。1457项标准中,基础标准有311项,方法标准有525项,产品标准有621项。其构成比例分别为21.35%、36.03%、42.62%,基础方法标准合计占57.38%。在1457项标准中,纺织品与服装领域有959项,占65.82%,纺织机械领域有498项,占34.18%。
在纺织品与服装领域的959项标准中,覆盖了纺织品与服装各专业门类。其中基础通用标准344项,占35.87%;棉纺织印染色织标准85项,占8.86%;毛纺织标准81项,占8.45%;麻纺织标准49项,占5.11%;丝绸标准56项,占5.84%;化学纤维标准89项,占9.28%;针织品标准54项,占5.63%;机织服装标准62项,占6.47%;家用纺织品标准58项,占6.05%;产业用纺织品标准81项,占8.45%。
在纺织机械领域现行的498项标准中,覆盖了其下各专业门类,其中基础通用标准216项,占43.37%;制造工艺标准31项,占6.22%;零部件标准67项,占13.45%;纺部机械标准56项,占11.24%;织部机械标准51项,占10.24%;染整机械标准13项,占2.61%;针织及纺织制品机械标准22项,占4.42%;化纤机械标准24项,占4.82%;纺织检测仪器标准4项,占0.80%;电气与自动控制装置标准14项,占2.81%。
采标标准占三成有余
在我国现行的1457项标准中,只有515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标准),占全部标准的35.35%。
采标标准中,采用ISO标准的有387项,占全部采标标准的75.15%,采用BISFA和IWTO以及EN、ASTM、AATCC、JIS、TWC等国外先进标准的有128项,占全部采标标准的24.85%。
另外,在515项采标标准中,基础通用类标准有326项,占63.30%,其他类189项,占36.70%。
我国纺织标准化工作对口ISO的4个技术机构,扣除技术领域不对应和明显不适宜我国国情的标准项目,对口标准有479项,已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有378项,转化率为78.91%。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采标统计方法计算,扣除NEQ采标方式,对口国际标准转化率为67.01%。
标准间仍须科学合理配套
在现行的1457项纺织标准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基础、方法标准与产品标准相匹配、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标准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但同时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标准间交叉重复。不同部门(行业)之间抢“地盘”,相同内容的标准重复立项,针对同一产品存在一个国标和一个行标或者两个不同行业标准的情况。另外,近年来部分行标(甚至是一些小产品标准)上升为国标,原有行标未及时清理,出现一个行业内国标与行标同时并存的现象。
二是纺织各产业链上下游标准之间不衔接。比如面料与服装标准在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等个别指标上的要求不尽一致,需要上下游进行协调和梳理。
三是产品标准过细,同类型产品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着重叠、包含关系,导致同一产品对标准的选择存在多选和不确定情况。随着目前产品标准的制定越来越细化,这个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配套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上下游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标准“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