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称用工荒趋缓 工资超1800基本不缺人
生意社3月18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月上旬对全国部分地区用工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企业招工难问题趋于缓解。
用工荒有所缓解
根据人社部的调查数据,截至3月10日,广东全省缺工从2月底的90万人下降到70万人,下降了18%;福建全省缺工从2月底的28万人下降到20万人,下降了29%;浙江省从2月23日到3月10日,岗位数与求职人数之比从1.5∶1降为1.2∶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从传统习惯来讲,农民工大量外出是在过了正月十五以后,因此,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要在元宵节以后一段时间才能够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
于法鸣表示,招工难现象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其中企业用工的信息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愿望对接不上。企业用工的需求在不断变化,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农民工的技能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仍滞后于岗位的变化。
人社部的调查显示,市场供求间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缺工现象的地区、行业和岗位特点明显。缺工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
企业招工难或成常态
于法鸣表示,部分企业招工难现象说明我国经济正逐步恢复,但中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依然存在。今年我国劳动力的总供给量将超过2400万人,但经济发展吸纳的就业人数仅仅能够达到一半,企业招工难现象在人力资源市场来说是个常态。
“用工荒”让企业为了寻找到合适的工人使尽浑身解数提高员工福利,吸引农民工前来应聘。招工难现象在部分待遇较低、工作生活条件不高的企业依然存在,人社部的调查表明,工资水平达到1800元以上、福利待遇较好的企业基本都不缺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用工荒”的现象表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还有诸多摩擦性和结构性因素,这让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力的供与求不能很好地匹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农民工缺乏稳定的就业,而企业采取的种种优惠用工条件也多是应急之需。
《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已两年有余,但实施效果却不容乐观。法律执行贯彻不到位,很多企业仍然阳奉阴违,大大弱化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初衷。
巨腾国际控股公司管理部经理林登财介绍,由于缺乏稳定的就业条件,农民工没有归宿感,人员流动大也就成了正常现象。不过,企业也有自身的苦衷。除了一些目无法纪的“黑工厂”,大部分企业希望能够保持稳定的员工队伍,特别是有技术、有经验的老员工,但出口企业微利的现实令其不能对劳动力成本的攀升视而不见。
若想根治潮起潮落的“用工难”,苏海南认为,企业须改善民工薪酬和工作环境,地方政府要推动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障完善和户籍制度的推进,同时也要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