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纺织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具体目标任务
生意社4月7日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中国政府网4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我国近期将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在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通知》,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相关报道」
- 江苏纺织染整产业节能环保研讨会在射阳召开 (11-30 08:29)
- 成衣製造工厂Olimpias 100%回收纺织染整废� (11-20 13:47)
- 俞冰一行考察福建省纺织染整产业 (10-27 08:30)
- 解读《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进展 (09-29 11:18)
- 毛纺织行业绿色环保暨染整技术研讨会召开 (09-08 08:48)
- 石狮市40多根染整企业烟囱全部拔除 (08-21 11:19)
- 印染行业苯胺类污染急需控制 (08-21 10:22)
- 常熟164家印染企业 实施新一轮限期提标治理 (08-17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