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7月11日起对羊毛等商品执行新税则
生意社6月21日讯 据哈萨克斯坦试管经商参处报道,哈萨克斯坦政府6月6日通过第520号决议,决定自7月1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税则,对生皮、羊毛、废铁、废铜、铝锭、铝材和铝制品、铁路零件等征收10-30%不等的出口关税,同时规定了最低从量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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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生意社6月21日讯 据哈萨克斯坦试管经商参处报道,哈萨克斯坦政府6月6日通过第520号决议,决定自7月1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税则,对生皮、羊毛、废铁、废铜、铝锭、铝材和铝制品、铁路零件等征收10-30%不等的出口关税,同时规定了最低从量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