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小红非法吸储7.4亿炒房:一个纺织女工的犯罪之路
调查发现,石小红的大量房产、股权和豪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
地下放贷亟待重拳治
鄂尔多斯市一些被骗群众说,近些年来通过卖地、拆迁、挖煤……当地不少人转眼变成了富翁。看着账户上突然出现的“天文数字”,一些人不知道如何理财,于是便把“来钱快”的地下放贷当作“最佳投资渠道”。
鄂尔多斯市金融监管部门估计,在东胜区60万人口中,民间放贷规模达300多亿元。仅2009年,当地政法部门就接报民间借贷案600多起。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毅刚表示,为了给“地下放贷热”降温,地方政府努力向公众警示民间放贷的风险,引导群众放弃“暴富心理”,回归投资理性。
内蒙古富姐石小红是如何骗钱的?
由于资金链断裂,4亿元财富瞬间蒸发,被骗的大都是妇女、老人、学生,甚至还有拾荒者……中秋节前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侦结一起涉及金额高达7.4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地有名的“富姐”石小红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石小红是怎样给当地群众编织“暴富神话”的?受骗群众为何“托关系”借钱给她?不少居民因理财渠道少、风险意识差屡屡被骗。
焦点为“暴富”卖房借钱托关系放贷
今年42岁的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是什么让当地群众把多年积蓄砸给一个纺织女工?于女士与石小红是中学同学,2008年初她首次借给石小红10万元,月利率3%。她说:“石小红挺守信用,以前按月结利息。”高利息刺激了于女士牟利的冲动,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钱,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暴富梦”破灭后,她哭着说:“其中565万元,是我以月利率2.5%向20多位亲友、同事借的,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
50岁的贾女士,家里虽不富裕却也生活安稳。看别人放贷挣钱快,她竟然想出了贷款放贷的主意:2008年1月,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买车按揭贷款10万元,以3%的月利率贷给石小红。随后,又有6位亲友在她的示范下,把185万元投了进去。利息收入让贾女士一家快活了一阵子,案发后她家骤然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