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情况综述
生意社10月15日讯 2010年7月22日,欧盟海关发布了《2009年扣押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分析报告》。该报告指出,2009年,欧盟海关接受扣押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申请同比增长15.0%;但扣押商品数从2008年的178908278件减至117959298件,这与2009年全球经济低迷密切相关。而与前几年的报告相比,2009年的报告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受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扣押案件数和商品数同比均下降
2009年,受全球经济低迷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欧盟海关扣押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数量从2008年的178908278件减至117959298件,降幅达34.1%。纵观2000~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侵权商品情况(如图1所示),2002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出现下降,降幅分别为10.0%、26.7%、38.5%和34.1%。而根据欧盟海关的分析报告,扣押商品数的增减与CD、DVD的扣押数量密切相关。2008年,由于欧盟海关对CD、DVD、盒式磁带以及香烟类商品扣押数量的迅速增长,当年扣押侵权商品总量同比猛增126%;2009年也正是因为欧盟海关对CD、DVD扣押量的急剧减少导致扣押商品总量同比呈下降态势。
从欧盟海关扣押侵权商品案件数量分析,2009年出现了自2001年以来的首次下降,扣押案件数43572件,比2008年的49381件下降11.8%(如图2所示)。纵观2000~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侵权商品案件情况,虽然2001年比2000年有所下降,但2002年实现同比增长,且其后连续数年持续增长。
二、服装和香烟分列欧盟海关执行案件和扣押商品的首位
从欧盟海关历年的扣押报告可知,其对扣押商品的具体分类每年都有些差异,2009年,欧盟海关将扣押的侵权商品主要分为12大类,其下又分列数个小类,具体言之:(1)食品和饮料(包括食品、酒精饮料和其他饮料);(2)护体用品(包括香水和化妆品以及剃须刀片、洗发精、除臭剂、牙刷、肥皂等其他护体用品);(3)服装及其配件(包括服装以及腰带、领带、围巾、帽子、手套等服装配件);(4)鞋类产品;(5)私人配件(包括太阳镜和其他眼镜、钱包等包类产品、手表以及珠宝);(6)移动电话;(7)电子/电脑装置;(8)CD/DVD及盒装磁带;(9)玩具及游戏;(10)香烟产品;(11)医疗产品;(12)其他产品(包括机械和工具、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办公用品、打火机、毛巾及地毯等纺织品、包装材料等)。
2009年,在欧盟海关参与执行的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扣押案件中,涉及服装及其配件类的案件数达13174件,高居首位,占欧盟海关执行案件总数的30.2%;从欧盟海关扣押的侵权商品数量分析,香烟类产品居首,达40985038件,占欧盟海关扣押商品总数的34.7%(如下表所示)。
2000~2008年,欧盟海关扣押侵权服装(因分类差异,此时鞋类产品包含其中)的案件总数达125459件,占欧盟海关执行案件总数208972件的60.0%,高居首位;同时,虽然2000年和2001年香烟未被单独列出,但综合欧盟海关的统计显示,香烟仍位居欧盟海关扣押商品数量的首位,扣押商品数总计高达2.82亿件。
三、商标侵权是欧盟海关扣押的最主要原因
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商品的90.05%是因为商标侵权,而因侵犯专利权、著作权、设计和模型权、植物品种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合计仅占9.5%(如图3所示)。自2006年开始,商标侵权就是欧盟海关扣押进口商品的主要原,2006~2008年,因侵犯商标权而被扣押的商品占欧盟海关全年扣押商品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1%、91.7%和54.9%。
而从各类产品的侵权类型分析,因侵犯商标权而被扣押的商品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产品类别;侵犯专利权的产品类别主要为CD/DVD(占比70%),电子装置(7%)、鞋(6%)以及医药产品(4%);侵犯著作权的主要是CD/CVD;侵犯设计和模型权的最主要的是鞋类产品。
四、中国连续7年成为欧盟侵权商品的主要来源国,且位居欧盟扣押首位的产品类别众多
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的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64.4%来自中国(这些商品是从中国运往欧盟但不一定是在中国制造,即不一定是“原产于”中国,继续位居首位。这是自2003年以来,中国商品第7年位居欧盟海关扣押侵权商品的首位。2000~2002年,泰国商品一直位居欧盟扣押侵权商品的首位,但中国虽非居首,占比仍排在前列。2000年,占比8%,位居第四位;2001年,占比18%,位居第三位;2002年,占比15%,位居第二位(如图4所示)。
从欧盟海关扣押的中国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具体类别分析,2009年,在欧盟海关扣押的12类商品中,中国有9类居首位,分别为:护体用品(占比46.81%)、服装及其配件(72.48%)、鞋类产品(90.18%)、私人配件(74.38%)、移动电话(79.06%)、电子/电脑装置(81.01%)、CD/DVD及盒装磁带(34.58%)、香烟产品(68.30%)及其他产品(包括小器械、办公用品、打火机、纺织品、包装材料等)(92.34%);两类产品并列第二,即玩具及游戏(31.77%)和医疗产品(22.60%);一类产品位居第四,即食品和饮料(占比5.07%)。
值得注意的是,2000~2008年,来自中国的仿冒玩具及游戏类产品始终位居该类产品被欧盟海关扣押的首位。2009年,埃及取代中国位列该类产品被扣押的首位,而中国的玩具及游戏类产品首次居第二,占比31.77%,比上年的89.61%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