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生意社10月18日讯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上午9:00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玉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对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认真
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2、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未来的棉花供应,取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公司决定将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库车县变更为新疆自治区阿拉尔市,同时将经营方式由原来的独资经营变更为合资经营。
公司计划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七团和阿拉尔农场共同出资45,100万元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其中新野纺织出资31,500万元,持股比例69.84%,农一师七团和阿拉尔农场各出资6,80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15.08%。合资公司将在三年内建成20万锭的纯棉精梳纱生产线。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两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20,384.75万元用于第一期10万锭项目的投入。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变更事项的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