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和服装中有毒有害物质及其来源
日本等国的服装环保标准都对甲醛做出了明确限制。日本规定:进口幼儿服装(I类产品)不得含有甲醛,进口成人内衣、睡衣、袜子(II类产品)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成人外衣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我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03)中也规定:婴幼儿用品(A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B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
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甲醛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
(1)抗皱整理:含甲醛的交联剂仍广泛用于防皱、抗皱和免烫整理中,如使用不当会导致其浓度超过允许范围。
(2)提高色牢度:廉价的含甲醛助剂常被用于直接染料,偶尔也被用于活性染料染色的后处理。根据所用的配方,在A类产品中其含量很容易超过20mg/kg的限量,甚至超过对B类产品的75mg/kg限量。现在已有含少量或不含甲醛的阳离子助剂面市,如锡利A、B类。
(3)涂料印花:高品质的含甲醛交联剂被广泛用于涂料印花工艺,这就意味着即使很小心地使用也几乎不可能符合75mg/kg的限量。现在已有极低甲醛含量的交联剂供应,即在有尿素存在的试剂与甲醛一起使用就能达到无甲醛涂料印花的目的。
通常经永久防皱防缩整理剂硬挺整理的纺织品中容易有超标的甲醛存在。
5可萃取重金属
纺织品及服装上可残留的重金属有镍、铬、六价铬、钴、汞、砷、镉、锑、铅、铜等10种。过量的重金属被人体吸收会累积于人体的肝、骨骼、肾及脑中,不仅会减弱人体免疫功能、诱发癌症,还可能引起慢性中毒,伤害人的中枢神经。
纺织品上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印染工艺中使用的部分染料、氧化剂和催化剂,其中大部分并不对人体造成危害,法规和标准所规定的是可萃取重金属的限量,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从纺织品中萃取出的量。Oeko-tex100明确对9种金属进行了限量规定,德国日用危险品法还首次将锑(Sb)列入受限制的重金属之列。
(1)镍(nickle)
镍是合金材料中常使用的一种金属,通常起着增强硬度和防止腐蚀的作用。镍及镍化合物被怀疑有致癌的作用,镍对部分人会引起过敏反应。
1999年,欧盟对进口纺织品进行规定: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使用含镍在0.5mg/cm2以上与人体接触的附件,如扣子、拉链、装饰品等金属物。
镍主要存在于纺织品及服装的附件,如:油漆涂料、墨水、拉链、塑料件和金属化合物中。
(2)汞(mercury)
汞是一种以金属汞(液态)、气态(加热时)和固态(无机汞和有机汞)多种形态存在的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会造成中枢神经的损坏,有些汞化合物极可能有致癌的作用。
纺织品及服装中极少有超量汞的存在。
(3)镉(cadmium)
镉是一种常用金属,具有不易腐蚀的特点。常用于涂料、金属涂层、塑料件(用作热稳定剂)、电池等。镉及其化合物常有致癌的作用。
在纺织品和服装中,镉常会存在于塑料件、涂料(特别是红色、橙色、黄色和绿色)以及金属涂层中。
(4)铅(lead)
铅常用于电池、油漆、塑料(用作热稳定剂)、陶瓷等的生产加工中。铅及其化合物是极可能致癌的物质,并且会损坏人的中枢神经(特别是儿童)、肾及免疫系统。
铅常会存在于纺织品和服装的塑料件、油漆、涂料以及金属涂层中。
(5)铬(VI)(chromiumVI)
铬通常以3种主要形态存在:铬(O)、铬(III)和铬(VI),铬(III)是其存在的主要形态。铬(VI)和某些化合物是已知的致癌物质,铬(VI)还会腐蚀皮肤,引起过敏反应。
铬(VI)常会存在于纺织品和服装的塑料件、涂料以及经鞣制的皮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