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竟可三折出售,猫腻何在?
消费者质疑:
标价188元的衣服,45元成交,其中是否有猫腻
生意社10月20日讯 口口声声说刚上市,衣服上还标注着188元的价格,却愿意以45元的低价卖给消费者。近日,在路桥务工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怪事。
刘先生老家在江苏,目前,在路桥一家企业上班。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他前往夜市挑选裤子。几圈转下来,刘先生看中了一个款式,摊主随即凑上来:“这款式是刚刚上市的,你真有眼力,一看就知道你很识货。”翻开裤腰里角,摊主将一个小标签送到刘先生眼前,上面写着“市场零售价188元”。因为身上带的钱不多,刘先生打算离开。看到顾客要走,摊主极力挽留:“可能是咱们有缘,我就想做成你这笔生意,亏点本都没事。你说多少钱?”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45元的价格成交。这比刘先生预期的成交价还要低。付钱时,摊主告诉他:“这个款式目前在大商场里,188元少一分你也买不走。我们不用房租费,税收也少,成本比别人低,再加上我想交你这个朋友,所以才会以这个价格卖给你。这个价,连成本都不够。”
这条裤子价格不高,似乎捡了个大便宜。回到家,刘先生却对此颇费思量起来:明明标价188元,为什么会以45元卖给自己?一般来说,砍价砍下一半也不容易。他跟摊主互不相识,摊主竟如此爽快地以不到四分之一的价格成交。按常规,不到万不得已,生意人不会做亏本买卖。那么,这条裤子的实际成本价该是多少?或者,会不会这条裤子质量有问题?
无独有偶,来自江西的赵先生,也遇到了和刘先生相同的怪事。标价168元的衣服,35元就成交,比刘先生的还低。
刚刚上市、标价188元的衣服,缘何会以超低价出售,这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笔者专程赶往路桥夜市进行调查。
实地调查:
摊主力荐“挂价”商品,生意红火
路桥夜市,位于商西路。晚上6点刚过,市场就热闹起来。
按照刘先生的提示,笔者很快找到了一个裤子专卖点。
这个摊位,由机动三轮和几块木板组成。各种裤子码得很高,牛仔裤、西裤、中长裤占了主角。几经搜寻,终于找到了刘先生所说的标价裤。标价裤的标签,有的挂在裤腰里面,有的挂在裤腰外面。价格标签名称,有“建议零售价”和“市场零售价”两种,有188元、168元、128元等多个价格等级。除此之外,产品的商标、产地、成分等标志,大多都不齐全,有的根本就没有。
在夜市走了一圈,笔者发现,裤子专卖摊点不在少数。每个摊位前,都站满了前来选购的务工者,标价裤成了他们的首选。笔者注意到,标价裤的实际成交价格,是标价的20%—50%,一般在30元—80元之间。
每当有人在摊前停留,那些摊主就会主动迎上去,用那三寸不烂之舌,给顾客灌“迷魂汤”。笔者总结了一下,大体分为以下几种:一、溜须拍马型。如同刘先生的遭遇一样。二、忽悠型。摊主声称商场倒闭,委托其低价代销。三、劝告提醒型。说什么大型企业亏损转产,最后一批高质量清仓,走过这个村,没了这个店等等。面对商家的强劲攻势,客人听了心动,心甘情愿地掏出口袋里的钱。
生意红火,摊主自然高兴,两三米宽的摊位,居然有四五个人在忙乎。他们一人负责从仓库拉货,一人对着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其他人对正在挑选的顾客“上课”。挂有标价签的,成了摊主力荐商品。
商家揭秘:
标价签需向厂方购买
张先生是安徽人,前两年曾在路桥夜市做过裤子专卖。目前,夫妻俩在闹市区开了家小超市。
提起夜市的标价裤,他向笔者兜了底。他说,这种裤子多年前就有,标价裤比现在还泛滥。因为,那时,厂家免费提供标价签。现在,为了降低成本,厂家实行了有偿标价,每条标价裤多收取2元钱。此类商品成本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出售时也要考虑与其他同类商品的竞争力问题。因此,每款标价裤出炉前,商家都会对其款式,市场前景进行研究。
既然愿意花钱买标价签,并且还对其市场进行过分析,为什么如此低的价格愿意销售呢?“问题出在布料上。”张先生一语道破天机。他说,夜市的消费群体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消费能力较低。同时,这个群体对布料的好坏没有太多研究,只注重看衣服的款式。针对这一消费群体特点,销售商向厂家进一些款式新颖,面料较差的服装,标价则按较好面料服装来标。
购买标价签,实际销售价格却与普通服装无异,这样做究竟有多少意义?张先生说,在夜市,一条普通的裤子,售价在30—40元之间,而有标价签的衣服,至少可以比普通裤子多卖10元、几十元。其原因,一是款式新颖,稍贵些,消费者也会买账;二是挂有标价签的服装,给消费者的感觉是上档次一点;三是有标价签上价格作对比,消费者容易产生满足感,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所以,对于商家来说,卖标价服装利润更高,何乐而不为?
律师观点:
此行为属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应多长心眼,积极维权
对于商家的这一做法,前来消费的务工者是怎么看的?
笔者在市场里采访了多名顾客。面对这个问题,不少人表示不满,认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有的人,则表示理解,认为这不过是行业潜规则而已。 “没有必要去理会。再说,价值也不高。”他们认为,为这样的事,和商家较真,划不来。
为此,笔者咨询了路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海刚。他告诉笔者,从行为上看,商家属于以次充好,涉嫌欺诈。他建议,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向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 “认为商品价值比较低,不值得也没精力与商家理论,或没有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意识,恰恰助长了对方的不法行为。”陈海刚说。
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也指出,虽然服装属于放开价格、企业自定商品,但价格标签有一定的规范格式,除了价格标注,还有商标名,写明面料成分,还要打印生产厂家的厂名、地址、电话,条形码更是不可少。如果消费者看见商品价格标签不规范,而且,标高价卖低价,就可初步认定属于以次充好商品。建议消费者,要多长心眼,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