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机知识产权:以保护促创新 以创新求发展
生意社10月20日讯 2010中国国际纺织机械展览会暨ITMA亚洲展览会展会期间,主办单位专门设立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现场监督并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5天时间共受理29起企业间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投诉,有20件违规展品被中止展出。
被业界公认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专业观众最多、技术水平最高、专业性最强的国际性纺织机械展览会ITMA ASIA+CITME,自2008年首度在中国举办后,以其一直秉承的“尊重知识产权、反对侵权盗版”理念和举措。
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渐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中国纺织产业发展战略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从1997年开始,作为中国国际纺织机械展览会主办方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纺织贸促会),在当年举办的面料展和家纺展的招展书和参展合同中列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款。条款不仅提醒展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杜绝侵权行为,同时,也以正式合同文本的形式,与参展商约定了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处理程序,明确了展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做到了未雨绸缪,但在2002年10月,第八届中国国际纺织机械展览会期间,还是发生了国外纺机产品制造商投诉中国同类企业侵犯其专利权的事件,致使中国被投诉的参展企业停止了展出。事件在业内引起了较大反响。为此,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积极采取措施,于2003年11月,在北京组织了“纺织机械行业专利知识培训班”,通报了目前我国和纺织机械器材行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的讲授了专利法知识、专利检索知识、专利诉讼知识、专利战略建设的知识等,为企业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案,并在2004年以后主办的国际展会上,邀请当地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入驻展会,与参展企业共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处理在展览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05年,纺织贸促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展览会知识产权规则》、《展览会知识产权投诉程序》等系列文件,使展览会期间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2006年3月,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委联合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出台,成为规范展会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家强对此表示,“以上政策的出台,表明中国政府对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视。以行业协会为主办方的国际性展会,理应积极配合政府,推进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促进产品创新
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本身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遵循并合理的利用这些规则,将对我们的产品创新起到了很大的支撑作用。目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与意大利、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就纺织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和利用进行深入而广泛的交流。
“中国与发达国家间可以积极地探索知识产权贸易商机,扩大在市场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的转让和许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在2009年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意大利纺织服装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中意知识产权论坛表示。“行业重大的技术进步与革新越来越需要专有技术跨国整合。特别是产业链前端和终端的企业,可通过加强国内外产业专利交叉授权,共同开发具有系统意义的新型专利技术,探索新的知识产权合作方式,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共同提升竞争力。”
日本纤维机械协会秘书长石桥先生对ITMA ASIA + CITME2010赞誉不绝:“日本参展企业对本届展览会的组织工作非常满意。不仅大的参展企业签了定单,所有参展的中小企业也都收获颇丰。与以往不同的是,与参展企业做成生意的除了中国大陆买家外,还有很多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东南亚国家的买家。”
对展商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让世界上先进的纺机制造企业不再对参加展会存在顾虑。“企业在研究相关知识产权的同时,就会有意识地充分了解世界各国不同的技术流派,从而对自身产品的创新也起到了启发和引导的作用。”刘家强说。
以创新谋更大发展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知识产权不仅是技术和经济问题,已上升到国家外交和政治层面。发达国家为在世界范围获取更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利用知识壁垒,强化他们的经济地位,如何应对发达国家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挑战,发展国家经济,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从战略高度形成有效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制胜筹码。中国纺织机械企业要积极应对挑战,必须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加强研发创新,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近年来,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积极应对新的形势需要,一直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服务工作。“比如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组织专题培训班,培养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骨干,为企业在申请专利、避开专利权、打击专利侵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企业的决策,分析研究纺织机械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为纺织机械行业技术创新服务等等。”刘家强说。
同时,纺织贸促会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除了加强了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登记、备案工作。知识产权办公室会在每次展会现场记录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记录纠纷情况和解决结果,形成知识产权工作报告,为下一次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此外,纺织贸促会在2003年11月开通了中国纺织法律服务网,定期为会员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立法、案例方面的最新资料,为企业解答知识产权问题。2006年,《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和创新培育自主品牌保护机制,加强纺织品服装自主品牌建设的力度,强化企业品牌意识”。2009年,《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又要求中国纺织产业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材料技术、新型纺织机械技术和其他新型工艺技术的重大突破。
由此可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使商标、专利、工业设计、信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知识产权资源与工业制造优势及传统产业优势相结合,推动创新、创意成果的转化和交流,加强中外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仅是纺织行业调整升级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形成和发展我国的核心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