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产业:棉花蚕丝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生意社10月26日讯 我国是纺织产品出口大国,出口退税政策对纺织产业振兴至关重要。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连续调整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有力地支持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纺织产业需要收购大量的棉花、麻和蚕丝,而在棉花、麻和蚕丝的种植、收购、加工等方面,我国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13%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为纺织产业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棉花、麻和蚕丝等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了政策支持。
出口退税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共作了四次调整。2008年7月1日,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过了3个月,提高到14%;又仅过了3个月,国家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从2009年4月1日起,国家又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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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