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放送:纺织品的防蚊虫整理与测试标准
表1国内常用的防蚊测试标准
项目内容 |
GB13917.1–1992 |
GB/T17322.10–1998 |
GB13917.3–1992 |
适用范围 |
喷射剂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进行直接喷雾和滞留接触的药效测定和药效检验。 |
驱避剂在农药登记时,对蚊等刺叮骚扰性卫生害虫的驱避效果的药效评价。 |
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在农药登记时,对飞翔卫生害虫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和药效检验。 |
实施日期 |
1993年4月1日 |
1998年10月1日 |
1993年4月1日 |
供试昆虫 |
蚊:羽化后2~3天未吸血的 |
白纹伊蚊,羽化后4~5天未吸 |
蚊:羽化后2~3天未吸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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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成蚊,北方地区用淡色库蚊,南方地区用致乏库蚊。 |
血的雌性成虫。 |
雌成蚊,北方地区用淡色库蚊,南方地区用致乏库蚊。 |
测试条件 |
温度(26±1)℃,相对湿度(60±5)% |
温度(26±1)℃,相对湿度(60±5)% |
温度(26±1)℃,相对湿度(60±5)% |
测试步骤 |
直接喷雾药效的测定 特制钟罩装置,供试昆虫蚊20只,0. 28 mL被测试喷射剂,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20 min后将全部供试昆虫转移至清洁的养虫笼中,并用5%的糖水棉球喂养,24 h时检查死亡试虫数。测试至少重复三次。每次试验结束后,必须清洗整个试验装置,同时须进行空白测试,空白测试的击倒率和死亡率如大于20%,整个测试必须重新进行。 滞留喷雾的药效测定 均匀施于三种药剂的接触面上,并折算成每平方米所含有效成分的克数。供试昆虫蚊20只,强迫试虫接触于药剂接触面,开始计时,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20 min后,将全部供试昆虫转移到清洁的养虫笼,并用5%的糖水棉球喂养,24 h检查死亡试虫数。至少重复三次,同时须进行空白试验,空白测试的击倒率和死亡率大于20%,整个试验重新进行。测试后,将药剂接触面存放于50℃恒温箱中,每隔一周测试一次,共测试五次。 |
攻击力试验 必须进行人体试验,在规定的蚊笼中放入300只试虫(降低偶然性),在手背暴露4 cm×4 cm皮肤,其余部分严密遮蔽,将手伸入蚊笼中放置2 min,停试虫多于30只者为攻击力合格,可用于驱避试验。 驱避试验 在至少3名攻击力合格的人的双手背上各画出5 cm×5 cm的皮肤面积,其中一只手为空白对照,另一只手按1.5 mg/cm2(膏剂)或1.5 μL/cm2(液状驱避剂)的剂量均匀涂抹待测的驱避剂,暴露其中4 cm×4cm皮肤,严密遮蔽其余部分。涂抹驱避剂后2 h,将手伸入放有攻击力合格蚊虫的笼中2min,观察有无蚊虫前来吸血,以后每小时测试一次,只要有1只蚊虫前来吸血即判作驱避剂失效。记录驱避剂的有效保护时间。 |
将供试昆虫(蚊40只)放入玻璃箱中,放入一定数量的烟雾剂,开始记录,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30 min后将全部试虫转移至清洁的养虫笼中,并用5%的糖水棉球喂养,24 h检查死亡试虫数,测试至少重复3次,同时进行空白试样的击倒率和死亡率测试,如大于20%,整个测试必须重新进行。 |
效果评价 |
将三次重复数据按机值法求出KT50(半数击倒时间)和24 h死亡率;当空白测试试虫的死亡率在5% ~20%时,须求出试虫的更正死亡率。 |
有效保护时间≥6. 0 h为A级;≥4. 0 h为B级;否则不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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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次重复数据计算KT50(半数击倒时间)和24 h的死亡率,当空白测试试虫的死亡率在5% ~20%时,须求试虫的更正死亡率。 |
三个测试标准的适用范围各有差异,GB 13917. 1–1992适用于喷射剂的药效测定,GB/T 17322. 10–1998适用于驱避剂的药效评价,GB 13917. 3–1992适用于小型烟雾及烟雾片的药效评价。三个标准中由于使用的蚊虫种类和生长时间不一样,测试效果会有所差异。同时测试与效果评价采用的方法也不同。
5展望
目前国内研制的防蚊虫纺织品,穿着凉快、通风,能防蚊类及某些昆虫叮咬,无需任何药物辅助,对皮肤无过敏反应,手感柔软,穿着舒适,生产技术简单,成本低廉,易于大批生产。既可选择热塑技术制成一次性使用服装,又可利用纺织技术生产为耐用服装;可制成套装防蚊服,也可单独制成防蚊腿套、头套、袖套。这种服装款式多样,适用于夜间工作人员、野外工作人员、军队、救灾等,销售前景可观。但目前国内缺乏针对防蚊虫整理织物的测试标准,无法对防蚊虫整理后的织物直接进行效果测试。因此,尽快制定相关测试标准对于大力发展防蚊虫纺织品及服装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