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区加快发展蚕桑产业
生意社11月3日讯 重庆黔江区依托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和抢抓“东桑西移”的机遇,加快蚕桑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到目前为止,全区桑园面积达到13万亩,比上年增加30%;产茧4.6万担,比上年增加31.4%;农民养蚕收入达5060万元,比上年增加67.1%,养蚕农户户平增收1000元;全区建成养蚕大棚12000个,小蚕专用共育室230个,共育率达到了100%;推广纸板方格簇400多万片,良簇率达到了100%。
主要做法:
一、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把蚕桑产业作为我区三大农业产业之一,出台了《关于建设30万担优质蚕茧基地的决定》,并配套制定了《黔江区2009年蚕桑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黔江区2009年蚕桑生产扶持政策考核兑现办法》和《蚕桑产业发展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成立了由政协主席任指挥长,区纪委书记、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级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蚕桑产业发展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蚕桑产业的管理、考核和日常事务。各蚕桑产业基地镇乡也相应的成立了蚕桑领导机构,由镇乡主要领导任组长,配备专职队伍,专抓蚕桑产业发展。
二、加大考核力度。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蚕桑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部署、协调产业发展,将蚕桑产业发展纳入蚕桑重点镇乡综合考核;同时,每一生产关键环节区政府都要召开全区蚕桑专题例会,加以安排布署。同时实行区级部门联系蚕桑镇乡制度,在全区抽取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等22个部门开展一对一的帮扶联系镇乡发展蚕桑制度,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加大扶持力度。我区在蚕桑生产发展上除依托国家退耕还林、东桑西移等政策外,区委、区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一是新发展桑园扶持。对农户新栽桑园并达到产茧量要求的,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亩每年补助200元给栽桑农户,补助4年。二是种苗扶持。无偿为农民提供优质桑苗。三是养蚕设施扶持。每新建1个共育室补助7000元,新建1个室外养蚕大棚补助500元,每个室外养蚕大棚配套2套纸板方格簇,每套补助100元。四是业主(大户)扶持。对年产茧50担、100担、200担以上的业主、大户,当年分别按500元、15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补贴。五是产业转移支付扶持政策。完成年度栽桑任务,经验收合格,按各镇乡的新栽桑园面积,由区财政转移支付乡财政每亩50元;完成年度产茧量任务的,按收购实绩由区财政转移支付乡财政每担50元。
四、狠抓科技兴蚕。我区在科技兴蚕方面,探索出了符合黔江实际的栽桑养蚕“六化五配套”技术路线并在生产中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是夯实小蚕共育基础,确保养蚕成功。全区小蚕共育率保持100%,降低蚕农养蚕风险,确保养蚕全面成功。二是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全面普及栽桑养蚕技术,提高蚕农栽桑养蚕技术水平。三是做好种药配套和养蚕消毒工作。四是搞好科学试验与技术推广,切实加强桑树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蚕病的预防工作,提高科技兴蚕水平。
五、不断完善发展体制。我区通过招商引资渠道组建了区蚕业公司,并不断完善经营和管理机制,很好地发挥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我区蚕桑产业的发展。通过强化生产技术服务,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兴办了渝东南第一个蚕桑教学培训基地和丝绸加工业等,促使我区的蚕桑基地建设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