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纺织品与纺织产品基本安全项目检测
4.3禁用偶氮染料
纺织品服装使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之后,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可能被皮肤吸收(这种情况在染色牢度不佳时更容易发生)并在人体内扩散。这些染料在人体内可能分解还原,并释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这些芳香胺在体内通过代谢作用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具有潜在的致癌致敏性。早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人Yoshida发现溶剂黄可以引起老鼠的肝细胞癌变后,人们就开始意识到偶氮染料及其中间体在生产与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性。实际上,1905年德国卫生部门已经从染料品红、金胺和萘胺中确认了一些芳香胺的致癌作用。随着染料化工的高速发展,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据不完全统计,到20世纪60年代,世界各国因从事染料化工工作而患上膀胱癌的病例超过了3000例。
1994年,德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使用能够产生20种有害芳香胺的118种偶氮染料。欧盟于1997年发布了67/648/EC指令,是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共有22个致癌芳香胺。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产品。该指令还规定了3个禁用染料的检测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 mg/kg。2002年7月19日,欧盟公布第2002/61号令,指出凡是在还原条件下释放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都被禁用。2003年1月6日,欧盟进一步发出2003年第3号指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用和销售含铬偶氮染料,并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
4.4色牢度测试和异味测试
分析Oeko-Tex 200(检测标准)的检测程序可以看出,在考核的项目中,除了色牢度和异味外,其他的考核项目基本都是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那么为什么要对色牢度和异味进行考核呢?这是因为染色牢度与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属这两大类考核指标密切相关,当染色牢度不好时,如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属物质存在时,纺织品对人体的伤害会更大。目前GB 18401标准考核的色牢度项目有耐水(变色、沾色),耐酸汗渍(变色、沾色),耐碱汗渍(变色、沾色),耐干摩擦、耐唾液(变色、沾色)等。而异味的存在则直接导致纺织品的服用性能大为下降,任何与产品无关的气味或虽与产品有关,但气味过重都表明纺织品上有过量的化学品残留,有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目前GB 18401标准考核的异味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