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自2011年3月1日起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实施强制检验
生意社11月23日讯 2010年11月1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G/TBT/N/TPKM/87/Add.1号通报。通报称,考虑到经济部商业司颁布的服装标签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必须具备商品检验标志,由BSMI印制的罗马字母“C”标签或由BSMI授权申请人印制的带指定代码的罗马字母“M”标签。
另外,把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的检验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该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后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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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