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令”已下发
生意社12月24日讯 没有按期做到的企业金融机构将不予提供信贷
12月23日,杭州市发布《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从明年起,杭州将加快淘汰钢铁、建材、机械、热电、造纸和纺织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
该《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意见》明确,从明年起,杭州将加快淘汰钢铁、建材、机械、热电、造纸和纺织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
对达不到要求的落后产能,杭州市将不予奖励扶持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即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能评、环评、核准和审批。
没有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被施加“紧箍咒”。《意见》明确,这样的企业,各级政府将吊销其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信贷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已颁发的许可证要依法撤回,电力部门要依法停止对落后产能企业的供电。工商部门要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落后产能退出将会得到政府补偿。具体补偿细则目前还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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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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