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纺服类产品的贸易保护状况回顾
生意社1月26日讯 回顾2010年,国际经济与金融市场在经历了两年的大幅动荡后,终于从低谷中缓慢复苏,各国经济逐步好转。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也快速恢复至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水平。但随之而来的是贸易保护主义“子弹”纷飞。事实上,近年来,各国和各地区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贸易保护主义已日趋常态化。
2010年政策性贸易保护壁垒高筑
反倾销:40起案件,与2009年持平
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共遭到与反倾销有关的案件40起,数量与2009年基本持平。与2009年类似的是,反倾销发起国仍然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27国、印度、土耳其、阿根廷等几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案最多的国家是美国,达11起,其次为印度达7起,欧盟和土耳其各5起。
金融危机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我国采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越来越频繁。据世贸组织统计,在阿根廷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有1/4针对我国产品。印度近年来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立案数量已经超过欧、美,占同期所有WTO成员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1/5。2010年,美国是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增长最快的国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一倍,占同期案件总数的近1/3。
反补贴:2010年唯一双反案终裁
奥巴马政府可能是近几任美国总统中,最具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了。一上任就不断做出各种有贸易保护意味的举动,美国媒体甚至将奥巴马称为“保护主义总统”。
2010年纺织行业唯一的双反案是美国发起的。2010年7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我国的带织边窄幅织带作出反补贴终裁。其中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应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最终获得“双反”零税率的终裁。
特别保障措施:未发起针对我国纺织业的案件
2010年,各国和地区未发起针对我国纺织品服装的特别保障措施案件,与2009年相比大幅减少(2009年针对我国纺织品服装的特保案件为3起),2009年的主要发起国印度没有继续针对中国纺服类产品进行特别保障措施调查。
技术性贸易保护壁垒成为主体
WTO-TBT:通报案件有减少趋势
在2010年全球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中,涉及纺织品、服装工业类的共30项,与2009年同期持平。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欧盟成员国未发布WTO-TBT通报案件。
各国和地区发起的通报涉及内容最多的是儿童服装及用品的安全及检测。发达国家对儿童服装和用品的安全十分重视,应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关注。此外,印度、越南以及部分东盟国家在纺织技术上的最新法规和标准,也值得出口企业留意。
加拿大卫生署:召回通报呈大幅增长态势
2010年加拿大卫生署对华纺织品服装类产品的召回通报呈大幅增长态势。2010年共发布通报数量23起,2009年这个数字为7起,2008年是5起,增长迅猛。
2010年加拿大卫生署对华纺织品服装类产品主要实施的是自愿性召回。涉及最多的产品是儿童服装,其次是成人运动服装和部分特殊用途服装等。儿童服装召回原因主要是附件可能对儿童造成机械性伤害。
美国CPSC:召回通报增长十分明显
2010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全球共发布召回通报402起,涉及中国大陆产品的通报218起。其中,纺服类产品共通报37起,同比增长54.17%,增长十分明显。纺服类产品在对华召回总数中所占比例也逐年提高,2008年是10.41%,2009年是11.27%,至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16.97%。这也可以看作是奥巴马政府对华纺服类产品的一种态度,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被召回的产品以儿童服装或者涉及儿童的用品居多,召回的原因与加拿大卫生署召回产品原因也大致相同。
欧盟RAPEX召回
2010年,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全球共发布召回通报2008起,对华通报1149起。其中,对华纺服类产品共发布召回通报304起,同比增长42.72%。我国纺服类产品在欧盟RAPEX系统召回通报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08年为6.23%,2009年上升到21.80%,2010年继续上升到26.46%。
一直以来,童装包括一些运动服装和服饰都是我国遭欧盟RAPEX召回的主要产品种类。2010年,我国童装产品遭RAPEX召回通报共239起,占我国纺服类产品通报总数的78.62%,增长明显。通报的原因主要是不符合欧洲标准EN 14682。包括儿童服装上的抽绳长度超标,服装配饰件易脱落,以及化学品超标违反了REACH法规等。
积极应对提高行业企业话语权
2010年种种数据表明,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利用其规则话语权,提高相关国际贸易标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除了政策性的贸易保护措施外,各种技术标准、召回通报等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都造成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减少和国际声誉受影响。此外,欧盟提出要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美国倡导绿色环保经济,社会责任、知识产权等等都暗含战略性贸易保护动机。可以预见,2011年仍将是贸易保护主义“子弹”纷飞的一年。
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通过加强对西方国家贸易保护政策、法规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等的研究,为企业做好信息咨询、培训等工作,确保对国外贸易保护措施的快速反应。建立和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快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企业应提高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国内、国际标准的培训。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加大研发投入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实力。同时,要加强企业快速反应机制,善于利用国际条例和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