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政府禁止从国外进口丝绸等商品
生意社1月28日讯 2011年1月5日,苏丹外贸部、中央银行等部门下发通知,禁止从国外进口部分类别商品,以减少外汇支出。为避免贸易纠纷和减少由此引起的损失,在此提醒各有关贸易商关注此事,停止向苏方出口相关商品。
1.各种家具(铁、木、铝制)
2.活畜和活禽,以育种为目的进口的幼鸡、牛和山羊除外
3.矿物质水和碳酸水
4.各种冷、鲜肉
5.鱼类
6.甜品
7.内阁委员会于2010年9月26日颁发的第274号令规定的二手车
8.油漆
9.蜂蜜
10.面粉和淀粉产品
11.加工皮革和原皮
12.丝绸和丝制品
13.羽毛制品和人造花
14.雨伞和手杖
15.藤柳制品和甘蔗
16.奶制品和蛋类,多种用途的冷藏奶除外
17.工业塑料制品
18.树木、花卉植物,苗圃类除外
19.其他动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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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