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服装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生意社2月25日讯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86.00 -5.73%]公告编号:2011-013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6号)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8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4,313.87万元,较原38,241.7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106,07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支付广告宣传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1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0年12月22日搜于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0年12月31日超额募集资金15,000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在下列背景下2011年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金额较大:2011年春夏装订货量
的原材料采购款和委托加工费随之增加;2010年四季度公司受销售收入同比大
幅增加引致的税金,将于2011年1季度支付;2011年公司将按经营计划增加广告宣传推广力度,需支付广告费等。
2011年1月份公司流动资金的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支付项目支出金额
1原材料采购款12,202.11
2加工费5,014.59
3工资和奖金334.78
4税金1,206.23
5品牌推广费等其他费用1,601.46
合计20,359.17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前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已于2011年1月份使用完毕,而2011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为今年夏秋季的产品销售备料备库,故公司流动资金仍然较为紧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性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顺利推行公司产品广告宣传计划,增加公司原材料集中采购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加工费及广告宣传费等,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加大公司产品广告宣传力度,增加公司原材料集中采购能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
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加工费及广告宣传费等,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加大公司产品广告宣传力度,增加公司原材料集中采购能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经审查认为:搜于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搜于特的盈利能力;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搜于特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之签署页)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4日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