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考林海外上市“水土不服”
生意社3月7日讯 中国B2C第一股不好当,2010年“新闻”不断的麦考林年末之际迎来了其今年为止最大的一次挑战。
遭遇集体诉讼
根据海外消息显示,12月初的一个星期,麦考林连遭诉讼。
12月7日,美国法律公司SarrafGentile在美国纽约南部地区法院向麦考林提起集体诉讼,这是美国当地对麦考林发起的第三次诉讼。起诉方除了指控其在IPO时提交虚假信息之外,还称麦考林公司及特定内幕人士还涉嫌在发布第三季度财报前套现约1.29亿美元。
此前,在12月4日,美国律师事务所KahnSwick&Foti及罗森律师事务所也相继宣布向麦考林发起集体诉讼。起诉双方均表示,麦考林特定高管、董事及其他人士在招股书中及上市申请书中都涉及发布虚假信息,包含或允许包含重大错误或误导声明,从而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
KSF在诉讼中指出,麦考林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公司不能按照其事先公布的计划运营。在特定内幕人士变现在IPO时持有的超过1.2897亿美元的股票之后,麦考林才于11月29日收盘后才披露财报,称毛利率大幅下滑,以及成本和费用上涨,导致了第二天股价大跌40%,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有故意隐瞒事实、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之嫌。
同时,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也在诉讼中称,麦考林特定高管、董事及其他人士违背了美国《1993年证券法案》第11章和第15章之规定,在IPO文件中发布了一些虚假信息。与麦考林提交的上市文件所述相反,麦考林成本和开支的增加已经对其毛利润造成不良影响,使得麦考林无法达到IPO时预期的目标。而当麦考林在2010年11月29日披露真相时,公司股价大幅下滑,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通例?
潮水般的诉讼让麦考林陷入争议的旋涡中,由此,针对近段时间出现的一系列负面传闻及现实,麦考林于日前极力给予澄清,在给本报的一份声明中,麦考林表示,所遭遇的起诉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事态(集体诉讼)的严重性显然被“夸大”了。
麦考林称,目前为止,其已获知美国境内一些个人股东于2010年12月提交了至少一份集体诉讼请求,声称公司及其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公司2010年10月的首次公开发行中违反了美国1933年证券法。但麦考林及其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均未被送达任何诉讼请求副本。
在麦考林看来,目前出现的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因为这些诉讼请求没有依据。事实上,麦考林认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几乎已是常例。
一位麦考林的合作伙伴告诉本报记者,麦考林另并非第一家遭到集体诉讼的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中,集体诉讼应该相对比较平常的,中国8%的企业在美国市场中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况,例如,网易、分众传媒、新浪等。
“这只是美国市场的‘习惯’。”有分析人士也表示赞同,“截至2009年底,284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其中有25家遭遇过集体诉讼,他们被起诉的原因大多为公司报告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这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因此,麦考林只不过是又一家不幸的中国公司而已。”该分析人士表示,“法律起诉在美国市场很正常,程序也简单,而且换一个角度来看,近年来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也是最多的,因此中国企业遭受集体起诉案例最多也不足为奇。同时,由于在集体诉讼中,律师能够获得赔偿金额20%-30%左右的律师费,美国律师对集体诉讼也非常积极。因此有观点认为,很多集体诉讼都是律师为获得高额律师费而挑起的诉讼,导致了集体诉讼制度的滥用。”
眼下的“密集”诉讼,对于麦考林而言,无疑将是企业发展的一次重大考验,但如从过往案例来看,这也是又一家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水土不服”的再次表现,是一次难得的国际化学习过程。
“没必要为此过分担心,到目前为止,针对中国企业的众多海外诉讼也并没有产生危及企业生存的情况。”有分析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