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蚕农成功维权获赔近八十万元
生意社3月16日讯 2011年春节前后,大丰市新丰、大中两镇两百余户蚕农的银行卡上陆续收到了一笔现金,多的有一万多元。为什么有人会好好地送钱给他们?记者了解到,这是蚕农们饲养桑蚕在遭受不合格农药喷洒导致损失后,成功维权后获得的赔偿款,总额近80万元。
买到不合格农药
蚕宝宝遭了殃
新丰、大中两镇是大丰市传统的养蚕基地,许多农民靠养蚕发家致富。去年9月份,不少农户发现养殖的桑蚕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死亡。“本来活泼健康的蚕子,说不行就不行了,眼看一年的收成就这么泡了汤,大家都心疼死了。”新丰镇裕南村村委会主任黄学康告诉记者,经观察后发现,桑蚕是在喷洒了一种名叫“40%乐果”的农药后才发生死亡的。
农药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而且使用的剂量都是按照规定配用的,为什么还会发生大范围的死亡?有多年养殖经验的农户们想不通。蚕农找到销售该农药的经销商想讨个说法,但双方没有谈拢,更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记者了解到,两镇共有224户蚕农购买并使用了“40%乐果”农药,造成了1755张蚕种的桑蚕不同程度死亡,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成功维权蚕农获赔近八十万
在和农药总代理谈判无果后,蚕农一起找到大丰市消协者协会,想请消协出面帮助维权。大丰市消费者协会葛建平秘书长告诉记者,因涉及面较广、蚕民损失较大,该案件引起了大丰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接到蚕农投诉后大丰消协立刻与大丰农委农业执法大队、蚕桑技术指导站展开调查。“某农药公司生产的40%乐果,由五家零售商在裕南等地销售给养蚕农户。”葛建平说,“我们联合大丰农委农业执法大队现场封存了剩余产品,并指导农民保存并收集证据。”
同时,大丰蚕桑技术指导站还邀请蚕桑专家进行生物试验,出具了两镇“桑蚕系中毒死亡”的证明。大丰农业执法大队第一时间将封存的农药样本样送至中国上海农药研究所检测中心检测。经检测40%乐果含“高效氯氟氰菊酯”(杀虫剂,中等毒),被定性为不合格产品。去年11月份,该农药生产公司派人和大丰消协接触洽谈赔偿事宜。经过消协和法院多次调解,该公司愿意承担桑蚕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赔偿养蚕农户78.965万元。
葛建平表示,大丰蚕农能够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和消协取得联系,这为他们成功维权创造了有利条件。他建议农民以后凡是遇到涉农案件,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