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4000万人涉案60亿元
生意社3月21日讯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日前发布国内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网络传销近年来在国内快速蔓延,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的一颗毒瘤。
传销组织借壳“触网”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三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等内容,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户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欺骗更具专业化、隐蔽性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看来,网络传销近年来之所以蔓延开来,主要是因为网络传销虚拟性强,更具欺骗性,而且其隐蔽性强,跨地域性传播,仍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目前,非法传销者往往利用网络的虚拟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和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的隐蔽性也更强。网络传销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密码,彼此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另外,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形成遍地开花的局面。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专家建议完善法律监管
网络传销的泛滥,已引起了国家监管部门的注意,近年来许多网络传销组织被查处曝光,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网络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但目前网络传销仍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这给监管部门打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对于如何打击网络传销,吴雪飞也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需自律,严守行规,不给网络传销可乘之机;其次,国家法律法规尽量完善,使打击行动有法可依;然后,广大网民需要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认清网络传销与网络营销的区别;另外,民间反传销组织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应对这些组织进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为反传销事业服务;最后,广大网民应加强反传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