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产地竟是两个国家 标识有错但不构成欺诈
生意社3月21日讯 一件衣服竟有两个产地,购买衣服的周先生认为商家涉嫌欺诈,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318元并赔偿318元。日前,长宁区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周先生要求增加赔偿318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所购衣服作退货处理。
周先生于去年12月31日向本市长宁区法院起诉,称于去年7月12日在西雅衣家(中国)商业公司购买了两款女式针织上衣,花费318元。买回家后发现,衣服上的水洗标识标注“MADEINCHINA”,但产品的中文合格证却注明产地为印度尼西亚。周先生据此认为商家涉嫌欺诈,遂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由于工作疏忽,在商品合格证上将产地标注为印度尼西亚,鉴于被告在商品上也告知了商品的真实产地是中国,因此,被告不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构成欺诈。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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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