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通报袜子比较试验结果
生意社3月22日讯 袜子是每位消费者都需要的服饰用品,市场消费量很大。为了解本市袜子质量状况,市消保委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能,于2010年12月对本市流通领域的袜子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30件样品均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本市6家大型商场和超市中随机购买。
本次试验委托国家棉印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FZ/T 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73001-2008《袜子》及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芳香胺、顶破强力、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pH值、甲醛含量等8项指标进行了检测。
一、检验结果及分析
本次受检的30件袜子样品,按产地分,本市产品12件、外省市产品18件。经检测,21件样品符合标准,9件样品不符合标准,符合率为70 %。
1、纤维含量
产品原料成分的优劣,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错标或乱标成分含量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和欺骗,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30件样品中有8件(均为运动型袜子)样品的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3件样品的纤维含量比例与明示值偏差超出标准规定允差范围;5件样品中所含的纤维与明示的纤维名称不符,漏标或多标一种或几种纤维;1件样品同双袜子的两只纤维含量不同等。如由上海东宝百货有限公司销售、泉州市乐登袋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运动袜(商标:骆驼牌、货号:CAN270101)标签明示(棉80±5、弹力丝20±5),实测值(棉48.4、聚酯纤维30.8、氨纶2.4),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专家分析,出现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企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投向市场前对成品纤维含量的检测工作不到位。
试验还发现,部分产品名称易误导消费者,如某样品标称“兔羊毛女袜”,检测结果兔毛含量很低仅5%左右,羊毛只含微量。对于此类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市消保委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诚信经营,不随意标注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
2、可分解芳香胺
可分解芳香胺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染料,如果被人体皮肤吸收,会在体内扩散,容易引发人体病变或诱发癌症。本次受检的30件样品中有1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即由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梦娜喜庆男袜(商标:爱国者、规格型号:26-28、货号:17669)被检出禁用物质。专家分析,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染料不了解,在生产过程中未对染料进行筛选;二是为降低成本,选购低价染料等。
3、顶破强力
袜子产品最容易破损的部位是袜头,消费者常常抱怨袜子未穿几天,袜头就破损了。目前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对此情况还未作出规定,为此本次试验采用针织产品顶破强力的试验方法,模拟人的脚趾选用试验参数进行检测,对运动袜及化纤袜两个大类进行分析。检验结果显示,22件运动袜样品顶破强力实测值在254N-584N之间,均能达到常规针织产品顶破强力的技术要求,8件薄型化纤袜样品顶破强力实测值在139N-179N之间,也达到了化纤类内衣产品的技术要求。
4、色牢度
色牢度是纺织品经过各种试验后褪色和沾色的情况,包括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等多项指标。本次受检的30件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消费提示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市消保委已向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企业发出劝喻,建议停止销售同批次、同型号商品,并作出整改;有关企业已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在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袜子时要注意:
1、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包括吊牌和耐久标签。吊牌上应有商标、中文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婴幼儿用品等标志。耐久标签上应有号型规格、纤维成分含量、洗涤方法等标志。
2、仔细挑选材质。大家通常认为穿纯棉的袜子好,因为棉花是柔软而舒适的天然纤维,但100%棉的袜子没韧性,不经穿。男士穿袜建议选含棉量占80%以上,与化学纤维交织的产品,这样既柔软舒适,透气性和排汗性不错,耐穿,性价比又较高;女士穿袜除了选择棉袜外,建议选平滑柔软、弹性好的锦纶包覆氨纶的产品,适合搭配裙子和短裤。
3、购买时检查袜子是否完好,有无漏洞、跳丝等现象;一双袜子是否配对,颜色、尺寸是否一致。
4、采用常温手洗方法,防止袜子变形,袜筒松弛;严禁用热水浸泡含弹性纤维的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