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0大传销案例网络占3例 涉案金额近4亿
生意社3月22日讯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日前发布国内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网络传销近年来在国内快速蔓延,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21日,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获悉,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网络传销在湖南也开始大量出现。在省工商局公布的去年10大传销案例中,网络传销就有3例。
最大网络传销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
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队长毛爱伦告诉记者,去年他们查获了一起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
据毛爱伦介绍,这起名为“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传销案”,总部设在深圳,服务器设在美国,打着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招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该网站根据注册会员缴纳会费的额度,将会员分为普通代理、金级代理、钻石代理、超级代理、商务代理5级,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可获提成,发展的下线分左、右两区,使会员层级呈金字塔结构。AD网站后台数据库显示,自2008年9月14日至2010年2月7日,AD网站共注册会员3万多人,遍布在全国十多个省市的金级、钻石、超级和商务代理就达到了1.5万余人,收取注册会员费高达3亿元。
除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传销案外,广西新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深圳世联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等两大网络传销案,也位于10大传销案件之列。据统计,这三大网络传销的总涉案金额近4亿元。
网络传销主要有三种类型
由于披着电子商务的外衣,网络传销也有了新的表现方式,我们要怎么辨别呢?
“这类传销一般要求加入人员认购网页、软件、化妆品等作为入网资格,资金在网上结算。”毛爱伦表示。
一位专家向记者介绍,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如2010年7月,衡阳市工商局查处的“深圳世联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案,就通过发展下线来谋取暴利。
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
三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等内容,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户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由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服务器绝大多数设在境外,所以打击难度大。”毛爱伦坦言,广大网民一定要认真辨别,认清网络传销与网络营销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