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振兴应得到长期重视
生意社3月22日讯 中国是丝绸的发源地,已有近7000年的历史。中国丝绸做得精细、外观绚丽、穿着舒适,自古以来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丝绸生产与贸易是我国古代文明中辉煌的一笔,几千年来经历无数起伏。我几十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恰是丝绸产销。
茧丝绸行业是我国的优势产业,茧丝绸的产、供、销是一条较长的产业链,从养蚕、收茧、烘茧,丝绸及服装生产到在国内外销售,环环相扣、节节相连,关系十分密切,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全局,给茧丝绸业造成不小的损失。长期以来,我国茧丝绸业分别由农林部、供销合作总社、原纺织工业部、商业部、外贸部分管,由于各部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当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时,协调起来较为困难。例如1974年时,蚕茧和丝绸的产量持续增多,但出口却因国际市场萧条而大幅下降,与1973年相比,丝出口下降47%,绸出口下降35%,造成大量茧丝绸积压。有关部门主张解决,最后只得由国务院出面采取以外补内的措施,将丝绸出口的部分赢利用于降低内销用茧丝的价格,以扩大内需,茧丝绸的积压问题才得以缓解。这件事情发生后,从业者认为,改进茧丝绸的管理体制已经刻不容缓。
时间到了1978年1月,农林部、供销合作总社、纺织工业部、外贸部的6位同志向国务院提交了“对大力发展蚕丝生产,力争扩大丝绸出口的意见”的报告,重点建议成立中国丝绸专业公司,集农、工、商、贸于一体,专管茧丝绸的生产、收购、内销和出口,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为国家多创财富。李先念副主席30日看到报告后,立即批示给余秋里、谷牧副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说:“这些同志对发展蚕丝生产,扩大丝绸出口的意见很好,他们那样热心,我们也应认真支持,不要使他们灰心……”几位副总理阅后,都表示同意李先念副主席的意见,随后除给丝绸业一些优秀代表的政策外,还于1978年4月20日委派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陈国栋同志负责研究茧丝绸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在陈国栋同志领导下,成立了中国丝绸公司筹备组,与各部门、各主要产区进行协商,对国内外茧丝绸业的管理模式进行调研,起草了公司章程等等,于1979年10月10日发表了“关于成立丝绸专业公司、大力发展蚕丝生产,扩大丝绸出口的建议”的报告。1980年3月14日,国务院以国发(1980)65号文件批转财贸小组的报告,同意成立中国丝绸公司。
后来,全国政协和人大开会时,从业丝绸的代表委员呼吁改革茧丝绸管理体制,成立丝绸专业公司。陈国栋同志调任上海市委书记后,国务院财贸小组王磊同志受命继续负责丝绸公司的筹备工作。在财贸小组的精心筹备下,中国丝绸公司已得到各有关部委和省市的认可,由于农业部门参与尚不成熟,丝绸公司改为工、商、贸即产供销一体化的公司。
1981年7月30日,国务院调整办公室上报了“成立全国性丝绸公司条件已经成熟”的报告。确定了中国丝绸公司的性质、任务和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和管理体例以及经营管理等,于11月16日上报国务院。12月7日国务院1981年第25号公报(总号372)批转财贸小组报告的同志,通知中称“成立中国丝绸公司是对丝绸管理体制的一大政策,同时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文中指定公司由财贸小组代管。(后来改为由国家经委代管)。1982年,中国丝绸公司正式成立,王磊为董事长,周化民、秦汉卿为副董事长。
中国丝绸公司成立后,由于统一管理,产供销各环节运转顺畅,有问题均在内部很快解决,生产和销售迅速上升,在1982年到1986年5年中,丝绸工业总产值增加69.7%,丝产量增加26.12%,绸产量增加79.8%,丝绸出口创汇增加58.32%,丝出口量增加63.63%,绸出口量增加18.64%,服装出口量增加135.65%。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计划经济逐步为市场经济所替代,民营企业也逐渐崛起,托拉斯形式的全国统一管理模式,渐渐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87年,国务院顺应经济发展形势,撤销中国丝绸公司,但产供销统一管理的模式一直被沿用下来,很多国营和民营丝绸企业大多采取工商贸合一或农工商贸合一的做法,并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多年来,我国的丝绸贸易模式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不但为国家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促进了行业的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年来,我国的丝绸产品在国际竞争中逐渐式微,不但与意大利的丝绸产品存在一定差距,而且出口受到日本和印度等国家丝绸产品的挑战。将丝绸这一中华瑰宝发扬光大,是我们这一辈老纺织人的愿望,也应是行业“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