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优惠政策将密集出台
财政部网站24日公布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予以一次性财政奖励。
《办法》提出,“十二五”期间,政府将对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项目,东部地区按240元/吨标准煤,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2011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与资本市场接轨论坛”上获悉,为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发改委正研究制定“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在此前发布的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系列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在公共建筑领域推进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他指出,除对节能改造项目予以中央财政奖励之外,还要求地方政府对项目补贴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同时,在去年出台的一系列针对EMC项目的财税优惠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例如,对政府机构的EMC项目合同支付费用将视为政府能源费用支出,事业单位的EMC项目费用也将纳入单位相关支出范畴。
有分析指出,自2010年以来,节能服务产业异军突起,以EMC项目为主导业务的企业普遍受益,项目投资回报周期在1到3年,投资收益率可达400%。动力源(600405)、达实智能(002421)、合康变频(300048)和智光电气(002169)等相关上市公司已从中获利。
谢极表示,“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将结束目前的推广阶段,进入快速发展期。未来五年,国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将有望突破1000家,产业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到5000亿元。政府未来将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并着力研究解决产业领域存在的融资难、节能审计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是目前国内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投资和集成服务运营商。集团副总经理陈曙光表示,公司将迎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大好形势,在“十二五”期间将谋划集团整体上市。陈曙光表示,集团将在目前已有上市子公司启源装备的基础上,将五大核心业务板块分步上市,最终以增资控股其中一家上市子公司的方式实现集团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