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纺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生意社8月10日讯 证券代码:002394证券简称:联发股份公告编号:LF2011-027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1年8月6日下午在联发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1年7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到现场参加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祥军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自2011年8月份起,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贸易融资额度等)额度48,500万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21,000万元,期限一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9,500万元,期限一年。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一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5、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一年。
二、关于公司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以截止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21,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人民币1.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3237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转增股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原章程新章程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790万元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1,580万元人民币。
民币。
第二十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0年3
月2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2股2,7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580万股,公
构为:股份总额为普通股10,790万股,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580万股。
其中发起人持股8,090万股,社会公众股
东持股2,700万股。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3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
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他股东的利益。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应当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发生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行为。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公司一旦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启动以下程序:(一)在发现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时,财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同时抄送董事会秘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部门在书面报告中还应当写明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情节等;
(二)董事长根据财务部门的汇报,应及时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若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
纵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视其情
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
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对负有严重
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上述人
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
任;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送限期清偿通知,监督
对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处分决定的执
行情况、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法在规
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7
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
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六)决定公司与关第一百一十六条(六)决定公司与关联自
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与
以上的;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4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0.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交易,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的交易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4%以上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
下列规定: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5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上市后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者股票方式
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