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2服装企业产品抽查 12批次服装质量不达标
生意社9月13日讯 省质监局日前在昆明地区开展了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昆明地区32家服装加工企业60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6.7%,较去年同期的实物质量合格率90%下降13个百分点。有14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其中,有12个批次产品纤维含量达不到标签明示的质量指标。
此次抽查重点为昆明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抽查的重点产品包括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休闲类服装、儿童服装、羽绒服等机织类服装;所抽样品严格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检验,重点对服装的面料纤维含量、甲醛含量、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进行检测。共抽查昆明地区32家服装加工企业60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6.7%,较去年同期的实物质量合格率90%下降13个百分点。有14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不合格主要指标为纤维成分含量达不到标签明示含量的问题较为突出。在抽查实物质量不合格的14个批次产品中,有12个批次产品纤维含量达不到标签明示的质量指标。在实物质量抽查不合格的14个批次产品中,有1个批次产品甲醛含量达到181mg/k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75mg/kg)的要求。
分析人士说,从本次抽查情况看,我省部分生产企业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比较淡薄,对国家标准知之甚少,对产品质量不重视,没有履行原辅料进货把关验收的法定职责,没有相应的供方评价体系;对面料商提供的数据在未验证(或验证的频率不够)的情况下,就标注了服装面料成分,是导致造成服装纤维成分含量标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对此次抽查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