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生意社9月15日讯 证券代码:002087证券简称:新野纺织公告编号:2011-037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81%。互保截止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1年9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二、互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公司住所为:淅川县城灌河路406号,注册资本2,20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中告。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铝带、铝箔、铝制品。截至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519.74万元,负债总额为67,084.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8%,净资产为38,435.35万元,2011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67,821.9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0,213.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签订本次互保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对于上述担保,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求,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该互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其签订互保协议。
六、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原证券认为:
(1)中原证券对新野纺织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无异议;
(2)上述担保事项需要经过新野纺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9.27%,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6.50%;本次新增3,000万元对外担保之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68,000万元,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1.08%,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7.27%;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68,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08%,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7.2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