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残次蚕场实行“生态疗伤”
生意社09月26日讯
9月21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从9月开始,全省将在辽东山区推广岫岩满族自治县残次蚕场改造治理经验,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把蚕场经营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的双赢。对此,当地人形象地称之为“生态疗伤”。
岫岩县地处辽东山区,是全省9个重点林业县之一。柞蚕放养是该县一项传统产业,全县放养柞蚕面积最高峰时达到270万亩,占林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正因如此,岫岩县曾被称作全国“柞蚕第一县”。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落后的放养模式一直得不到改善,超载放养、掠夺式经营、广放薄收导致这一传统产业逐步走向弱化,同时也使柞蚕场不断稀疏、退化、沙化,单位放养面积不断扩大,残次蚕场面积不断增加。岫岩县沙化残次蚕场面积最高时达100多万亩,其结果是蚕农收入下降,残次蚕场面积不断增加,区域性沙化严重。
对此,岫岩县委、县政府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采取封山育林和残次蚕场补植等多种模式,对柞蚕放养这一传统产业进行“生态疗伤”。在改造过程中,岫岩县对岩石裸露、沙化严重、环境条件差、植被稀疏的三类蚕场、沙化蚕场实施封山育林,禁止人畜进入,充分利用自然力加快生态修复;对立地条件较好、土层较厚,但植被稀疏、柞树等主要树种稀少的二、三类蚕场进行造林改造;对立地条件较好、柞树等主要树种较多的二类蚕场,采取补植、增加密度等手段,提高蚕场质量和产量,以达到蚕场面积减少而效益不减的目标。
岫岩县实施残次蚕场改造工程以来,已累计完成改造面积70多万亩,其中近两年完成40多万亩,改造后的残次蚕场生态建设和柞蚕产业同时获得了发展。初步统计,我省目前有蚕场800万亩,主要分布在辽东山区,其中残次蚕场占1/3左右。目前,辽东山区各市县正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对残次蚕场实行“生态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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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