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生意社9月29日讯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公告编号:2011-043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3日发出,2011年9月27日上午在般阳山庄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表决。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8人。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50,470万元实施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详见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洪晓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聘独立董事需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详见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使用美元叁仟万元(或等值人民币)之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本外币折合美元贰仟万元之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晓斌:1973年出生,学历:法学硕士,工作经历: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光大证券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投行部业务总监,现任中金汇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到2011年9月27日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公告编号:2011-044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补选洪晓斌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提名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股票简称:鲁泰A鲁泰B公告编号:2011-04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增
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50,470万元实施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的议案,现将项目投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施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生产线项目。项目预计投资50,47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项目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与投资情况
该项目预计投资50,47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生产线项目
2、项目内容:主要建设染纱、浆纱车间、织布、络整车间、仓库、环保、储运、及相关配套设施106,230.79平方米,购置络筒机、染色机、整经机、浆纱机、穿经机、织布机等设备667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的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地点:淄川经济开发区鲁泰西区工业园以北,七星路以南
(三)项目设施计划:该项目按计划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分两期实施,第一期设计产能2000万米,计划于2012年二季度投产,第二期设计产能2000万米,计划于2013年二季度投产。
(四)项目预期收入:该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77,000万元人民币。
(五)投资人情况:
1、项目单位名称: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铭波路11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石祯
5、注册资本:99,486.4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棉纱、色织布、衬衣、服装饰品、保健内衣、纺织品及配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经营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从事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经营(以上经营范围需经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具备16,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的产能,产能利用率100%,是世界上最大的高档色织面料供应商,面料销售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75%。自1997年上市以来,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主要财务指标保持持续增长,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9.22亿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40.36亿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50.26亿元,比2008年、2009年分别提高28%、25%;2008、2009、2010年净利润分别为5.15亿元、6.04亿元、8.15亿元,2010年比2008年、2009年分别提高58%、35%。因此本次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的产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该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项目。
基于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地位。
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公司的产品以外销为主,人民币升值将会增加公司的出口成本,因此公司应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生产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公告编号:2011-04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90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7,350万元,在扣除承销费、保荐费、股份公开发行登记费、本次审计及专项报告费用、律师费用、公告费用、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081.45万元。
2、拟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名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投入总金额:200,000,000元,占本次筹资净额的比例21.03%。截止2011年9月23日已投入38,502,428.67元,投入进度为19.25%,剩余资金161,497,571.33元。
3、经2011年9月27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4,000.00万元用于“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其余资金继续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新投入项目正在履行备案手续。
4、拟投入的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4,000万米色织布项目
实施主体: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金额:50,470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的计划投资、资金投入明细构成、计划投入进度、计划建成时间及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1、原募投项目计划
原募投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本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分三年建设实施:
第一年建旗舰店2家,标准店20家,基本店20家。第二年建旗舰店6家,标准店40家,基本店50家。第三年建旗舰店4家,标准店30家,基本店40家。三年共建立旗舰店12家,标准店90家,基本店110家。合计建立全国主要大中城市销售网络终端212家;
第四年、第五年根据前三年各类型店面的经营效果进行优胜劣汰,调整网络结构与布局,利用网络自我循环,将店面总数控制在250-300家之间,基本建成品牌推广与衬衫销售网络。
为了达到品牌与销售的最佳结合效果,传媒推广及辅助配件、服饰投入根据销售网络品牌建设进程分三年投入。
2、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2011年9月23日,累计投入资金38,502,428.67元,其中开店投入9,908,798.62元,支付品牌广告费23,689,114.04元,其他4,904,516.01元,结余161,497,571.33元,未使用资金现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15-21100104004334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的长期计划,不会因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停止该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为14,000.00万元,余额21,497,571.33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资金用完后,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进度及资金需求,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已经投入该项目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将会继续用于该项目。
(二)减少原募投项目资金的原因
截止2011年9月,该项目实施已近三年的时间,但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等原因,该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前期主要投入为开店费用、广告费用、鲁泰在线网络销售建设费用,资金投入只占计划投资额的19.25%,鉴于该项目适于长期持续投入的特点,致使部分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减少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14,000万元,该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以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和利息及公司的自有资金陆续投入。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项目预计投资50,470万元人民币,其中购置设备34,270万元,基建投资及其他投入共计14,091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2,109万元。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期设计产能2,000万米,计划于2012年二季度投产,第二期设计产能2,000万米,计划于2013年二季度投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的生产能力,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77,00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公司目前具备16,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的产能,产能利用率100%,是世界上最大的高档色织面料供应商,面料销售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75%。自1997年上市以来,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主要财务指标保持持续增长,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9.22亿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40.36亿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50.26亿元,比2008年、2009年分别提高28%、25%;2008、2009、2010年净利润分别为5.15亿元、6.04亿元、8.15亿元,2010年比2008年、2009年分别提高58%、35%。因此本次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的产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2.项目建设地点:淄川经济开发区鲁泰西区工业园以北,七星路以南,以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土地约65亩,用于该项目建设。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公司的产品以外销为主,人民币升值将会增加公司的出口成本,因此公司应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以公司现有的色织布生产产业链为依托,原料有保障,产品有销路,经济、技术上具有保障,项目建设周期短,实施该项目可新增4000万米色织布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地位。该项目符合国家纺织产品上档次、上水平的调整政策。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改变用途后投资的4000万米色织布项目,为公司主业范围,符合有关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规定,该项目的实施,可快速提高公司色织布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强化公司在色织布行业的地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强化公司在色织布行业的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改变用途后投资的4000万米色织布项目,为公司主业范围,符合有关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规定,该项目的实施,可快速提高公司色织布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强化公司在色织布行业的地位。同时我们认为该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鲁泰纺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中的14,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鲁泰纺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鲁泰纺织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将原用于投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面料生产线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新增4000万米高档色织布生产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公告编号:2011-04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0日,截止2011年10月10日下午3: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般阳山庄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洪晓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14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3)5285166
传真:(0533)5282188-234、236(0533)5418833
联系人:秦桂玲、郑卫印
4、委托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应提交的文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
五、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255100联系电话:0533-5285166
联系传真:0533-5418833联系人:秦桂玲、郑卫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月日
授权表决意见表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补选洪晓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洪晓斌,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洪晓斌(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洪晓斌(签署)
日期:2011年9月29日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