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业:品牌规模决定赢利
生意社10月21日讯 今年上海家纺协会对从事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多家会员企业提供的201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其中32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81712.6万元,占行业总计96.1%,实现出口创汇52870.8万美元,占行业总计99%,实现利润总额61824.1万元,占行业总计101.1%(有个别亏损企业),反映经济运行质量的几项主要经济指标都好于行业平均水平。而在这32户中,品牌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家纺行业领先品牌罗莱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15.3亿元,占行业13.6%;利润3亿元,占行业49.1%;销售利润率达到19.6%。
由此可见企业品牌效应与规模效应决定了企业的赢利能力,其作用十分明显。
应该说上海家纺的研发设计、技术和人才在全国尚处于领先地位,但是总体上上海创建的规模品牌与其拥有的优势并不相匹配。品牌建设与有关省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家纺企业前十位的排名中,上海占了3席。
自主创建品牌,关系到家纺企业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家纺行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之路。企业经营者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截至2010年末,上海家纺协会所属企业拥有中国名牌2项;中国驰名商标2项,上海名牌11项;上海市著名商标14项。中华老字号3项。但与兄弟省市相比,品牌的奖项数不如山东、浙江、江苏等省。
家纺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普遍存在投入较多与回报较低的不对应性。但是一线品牌、著名品牌以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企业的赢利情况,明显好于二三线非知名品牌与没有规模效应的企业,前者的毛利率可以达到45%甚至更高,而后者的毛利率如果能达到30%就已经不错了,有的则更低,甚至在亏损边缘徘徊。
为了创建更多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家纺品牌,并使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创建品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在创建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审报门槛的设置有失公平。二是奖励标准不统一,上海各区对获得上海名牌与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金额各不相同,造成不平衡感。三是对具有创建品牌的企业缺少必要的指导与培训。(作者系上海家纺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