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着力推进现代蚕业建设
全国蚕桑生产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
抓创新促转型
着力推进现代蚕业建设
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
浙江是我国蚕丝业的发源地之一,素以“丝绸之府”闻名中外。蚕桑产业是我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之一,长期以来对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茧丝绸工业发展和出口创汇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我省蚕桑出现了调整的态势,桑园面积和蚕茧产量有所下降。但通过大力实施蚕桑西进和优化改造工程,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持了全国前列的地位。2010年全省桑园面积103万亩,蚕茧产量6.4万吨,分别占全国的9%、10%,位居全国第4位;茧丝绸出口13.2亿美元,占全国的40%,位居第1。全省养蚕农户50多万户,蚕桑总产值28.6亿元,户均5700元,蚕桑仍然是我省重点产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茧丝价格创造了历史新高,农民栽桑养蚕积极性提升,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的“三增”好势头。预计全省饲养蚕种148万张,增长5.1%,蚕茧产量6.8万吨,增长6.3%,蚕桑总产值达到34亿元,增长18.9%,蚕桑发展总体形势看好。现将我省蚕桑产业情况及“十二五”发展思路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蚕桑产业发展成效与基本经验
十一五期间,我省蚕桑产业围绕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在调整产区布局、加强基地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拓展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稳定巩固了生产基地。2003年以来,通过大力实施蚕桑西进与优化改造工程,调整产区布局,稳定了嘉湖老区,拓展了浙西新区。目前,嘉兴、湖州二市桑园面积59.4万亩,蚕茧产量4.0万吨,占全省比重63%,仍然是浙江蚕桑的主要产区;淳安、缙云等浙西8县蚕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桑园面积达到29.6万亩,蚕茧产量1.7万吨,占全省比重达到27%,比工程实施前提高了12个百分点,成为我省又一个重要的优质茧的生产基地,为全省蚕桑基地发展提供了示范和样板。同时,“十一五”期间蚕桑园区建设迅速发展,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到2010年,全省建成规模小区43.6万亩,占全省的42%,其中连片1000亩以上大型园区64个,面积达到10.9万亩。蚕茧产量10万担以上的基地县(市)4个,占全省的52%,24个万担以上的基地县(市)占全省的比重达到98%,规模化园区建设明显增强了稳产高产能力,提高了蚕茧产质量水平,促进了浙江蚕桑基础的稳定。
2.创新了蚕茧收购体制机制。长期以来,体制机制滞后是制约蚕桑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十一五”期间,我省重点产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典型。省政府十分重视蚕茧流通体制的改革,2009年,分管副省长亲自带队调研,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促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积极培育多元化的蚕茧收购主体、大力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推进以订单为纽带的产业化经营改革方向。分管副省长还亲自主持召开了全省蚕桑产业提升改造现场会,以全面推进蚕茧流通体制的改革。省政府的重视,政策上的鼓励,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发挥,打破了蚕茧收购垄断格局,为蚕桑向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支撑。
3.加快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应用。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大力推广,到2010年,全省繁育农桑系列、强桑1号等新品种桑苗达6.1亿株,优良桑树新品种覆盖率达62%,比2005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菁松×皓月、秋丰×白玉等优质强健蚕品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以雄蚕、明丰×春玉、春华×秋实为代表的新一代蚕品种推广步伐加快。在新技术推广方面,以“十天养蚕法”、小蚕二回育、大蚕条桑育等为代表的省力化养新技术基本普及,杀虫灯、伐条消毒机械、优良蔟具等新设施推广应用前景良好,小蚕规模化共育、大棚养蚕等规模化饲养技术推广比例大幅提高。传统技术的提升,为蚕桑产质量提高注入了持久动力。
4.拓展了资源的生态循环利用。近年来,蚕桑资源循环利用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既有效利用了资源,拓展了产业功能,又增加蚕农的收益。2010年,全省利用桑枝条发展食用菌2473万棒,桑园套种套养面积达到12.7万亩,果桑2.6万亩,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达到3.7亿元。安吉县成功开发出“吨果吨条百公斤茧技术新模式”,通过种植果桑、采摘桑果、桑叶养蚕、桑枝条加工地板等,亩桑收入可达7000元以上;淳安县通过桑叶养蚕、桑枝产菇、菌糠作肥等循环利用模式,亩桑产值右可达8000元以上。蚕桑与食用菌、蔬菜、畜牧和木材加工等产业形成了良性互动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提高了蚕桑产业附加值,为蚕桑效益提升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找到了一条新的路子。
我省“十一五”蚕桑产业能够取得上述成效,主要得益于政府的重视,虽然蚕桑产业在浙江农业的比重逐年下降,但仍然被列为我省的优势农产品、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在具体业务工作上主要得益于:
——坚持规划引领。“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分析蚕桑产业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了蚕桑西进、优化改造、“十一五”发展等五个规划,确定了蚕桑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优化促稳定、以西进促发展,根据浙江特色,着力打造优质茧基地建设;在措施上,加大规模园区建设的投入,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在工作方法上,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分解任务到市、县,并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推进规划的各项措施落实。在土地资源紧张、劳动力转移加快双重因素制约的情况下,保持了全省蚕桑产业的基本稳定。
——坚持项目带动。“十一五”期间,我省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蚕桑优化改造、种子种苗等项目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2005~2010年省级财政投入达到4000多万元,带动地方及企业投入近亿元。发展改造桑园20余万亩,配套建设了桑园道路、排灌水渠,建设小蚕规模共育室、大棚养蚕设施2.5万平方米,改造蚕种场11家,组建和规范合作社50家,推广蚕新品种60万张,极大地推进了蚕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优良新品种推广,推进了蚕桑社会化服务和合作社建设,建成的蚕桑园区为蚕桑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主体培育。“十一五”期间,我省把主体培育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着力推进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全省有蚕桑专业合作社159家,入社社员达到6.3万户,占总农户数13%,其中87家参与蚕茧收购服务,有9家成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合作社已经成为我省推动蚕桑发展,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闯市场的重要力量。如桐乡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2009〕105号文件精神,大力创办蚕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二年来全市创办8家蚕桑专业合作社,参与蚕茧收烘服务,收购茧量已占全市的三分之一以上。另一方面着力培育茧丝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化经营,目前全省共有各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3家。这些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蚕农,实行“订单蚕业”、“二次反利”等惠农政策,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蚕桑生产的稳定发展。如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长期以来实行“合同蚕业”,出台蚕茧收购保护价、基地发展扶持、蚕用物资补助等政策,大力推广“十天养蚕法”等新技术,为蚕农提供优质服务,蚕茧产量跃居全省第三位,蚕茧质量位居全省首位,蚕桑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
——坚持种业优先。根据《畜牧法》和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我省于2006年颁布并实施了《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并制订了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九个配套实施文件,对蚕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准入资格的审批,蚕种的依法管理,促进了我省蚕种有序市场的形成。大力推进蚕种场改革改制,激发企业活力,目前已有60%以上生产企业完成了民营化、股份制改造;根据我省蚕种价格放开的实际,发挥蚕种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了种、茧价格挂钩的蚕种价格形成机制。为确保蚕种供应,2007年我省制订了《浙江省蚕种储备管理办法》,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储备制度,全省蚕种储备量达每年8万张。几年来,仅省级储备就收储一代杂交种20万张,其中动用了7.84万张,为4万余农户解决了用种困难,助农增收1亿多元。根据省政府“整合资源、强化基础、加强管理、确保供应”蚕种管理要求,着力推进蚕种生产资源整合,目前全省实际在制种的生产单位有一代杂交种20家,原种场3家,冷库1家,为促进蚕种业逐步走向规模化打下了基础。
二、蚕桑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十二五”发展思路
随着我国西部蚕桑产业的发展,以及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蚕桑产业稳定和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主要是:
——生产方式传统。蚕桑种养结合,具有劳动密集、生产场地要求高的特点。长期以来保持着传统的家庭生产方式,以手工操作为主,经营规模小;现代设施应用少,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得不到提高,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如果不能在规模化、机械化、省力化上突破,不能在效益上有一个大的提升,经济发达地区的蚕桑就走不出可持续发展之路。
——生产基础薄弱。近年来,我省虽然大力推进规模化园区建设,但全省仍有一半以上桑园零星分散,树龄老化,水利设施不配套,抗灾减灾能力弱。我省是全国重点蚕种生产基地,但与其他省份相比,生产基础却十分脆弱,设施陈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不足。近年来,生产量明显减少,一遇自然灾害,就会出现蚕种缺口,影响供应。
——科技进步缓慢。现行的主要蚕品种推广应用时间长,部分经济性状已有所退化;规模化、机械化、设施化生产技术滞后,对重大桑、蚕病虫害缺乏有效的药剂和防控技术,蚕茧质量快速检测缺少实用方法,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急需开发。
“十二五”是我省农业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时期,也是浙江蚕桑稳定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必须针对蚕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着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调整思路与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稳定蚕桑产业。浙江蚕桑产业“十二五”的主要发展思路与对策是:
——指导思想。围绕“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以现代蚕桑园区建设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改造传统生产方式为重点,优化发展二大产区,实施五大工程,促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保持在全国前列的地位。
——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桑园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规模园区达到60%,蚕茧产量8万吨,优质茧率80%;蚕桑综合产值30亿元,蚕茧初加工产值20亿元,出口创汇18亿美元。
——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实施基地提升、主体培育、种业创新、科技突破和服务优化五大工程,切实推进蚕桑产业升级。
1.基地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调优嘉湖产区,发展浙西产区,改造浙中产区,形成以嘉湖、浙西二大产区为主,浙中产区为辅的产业格局。稳定、巩固500吨以上的重点基地县(市)25个,产量占全省的95%以上,其中2500吨以上8个,5000吨以上4个。提升基地园区化水平。按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加快老桑园、低产园更新改造,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蚕桑园区。计划新建现代蚕桑示范园区30个,面积10万亩以上;蚕桑精品园30个,面积1万亩以上,使全省园区化面积达到60%。
2.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建设,强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大做强,提高带动能力。全省蚕桑专业合作社数量从现有的150多家增加到200家,社员占总农户的比重由13%增加到30%,辐射带动农户数达到50%以上。通过组织、合作机制、服务、管理等方面,推进规范化合作社建设,规范化合作社从现有的20%提高到50%。在茧丝加工、蚕茧收购、种业和综合利用等领域,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省市县各级龙头企业数量从30家增加到50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推广以订单为纽带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建立基地,签订订单,实行“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等政策,订单农户数从现有农户数的10%增加到30%。
3.种业创新工程。加快蚕桑新品种研发。建设桑、蚕种质资源库,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并加以整理与利用。改良和保护现行推广的当家品种,以优质高产强健为目标,组织联合攻关,争取到2015年选育出2~3对符合产业要求的新品种应用于生产。同时,加快雄蚕和多用途蚕品种开发。桑品种重点选育抗冻、抗病桑树新品种。开展标准化种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蚕种生产规模,全省重点扶持2~3个原种、8~10个杂交种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蚕种质量,确保优质蚕种供应;探索建立良种补贴制度,完善储备制度,加强蚕种检疫和质量检验体系建设。提升巩固海宁、桐乡两大湖桑苗产区,优质桑苗率达到90%以上,市场占有率达到80%,进一步发挥我省蚕桑种业优势。大力推广蚕桑新品种,优良蚕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明丰×春玉、春华×秋实等蚕新品种占50%以上,雄蚕品种达到10%以上;桑树农桑系列、育71-1、强桑1号等新品种推广比例上升到90%以上,进一步优化蚕桑品种结构。
4.科技突破工程。加快科技研发。围绕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加大研发力度,突破技术瓶颈。研发重点主要是规模化种养技术、蚕桑重大病虫防控与安全生产技术、蚕茧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和蚕桑资源循环利用和深度开发等。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继续扩大推广小蚕共育、大蚕少回育、方格蔟等成熟适用先进技术。小蚕共育、大蚕少回育技术应用达到80%以上,方格蔟、塑料折蔟等优良蔟具使用率达到70%。积极拓展蚕桑新模式,推广桑枝食用菌、桑园养鸡、桑园套种、桑枝地板等蚕桑种养、加工利用模式。大力发展蚕丝被服加工业,打响浙江蚕丝被品牌,培育发展果桑产业,开发果汁、果酒系列饮品,挖掘蚕桑生态、休闲、文化功能。
5.服务优化工程。大力推行社会化服务。在现代园区实行“四统一”(统一蚕桑品种、统一种养技术、统一蚕茧收烘、统一品牌销售)服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现代蚕桑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统一订种率达到90%以上,病虫统防统治率80%。提高科技种养水平。加大蚕农和规模养殖户的培养,蚕农参训率从40%提高到80%,逐步提高规模种养大户比重。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健全,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配备到位,形成专家团队+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推广体系。农技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政策建议
针对当前蚕桑产业面临新的形势,建议:
——切实加强对蚕桑产业的重视与领导。在我国农业内部,蚕桑产业虽然比重不大,但桑蚕茧是我国在国际上具有主导地位的少数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75%,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稳定发展我国蚕桑产业,对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茧丝绸国际地位,体现中国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部是蚕桑产业的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蚕桑产业的重视与领导,把蚕桑作为我国特色优势产业来抓。当前,要尽快出台全国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并与今后政策扶持相衔接,通过规划来引导全国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与监管力度。鉴于茧丝市场行情大幅波动的实际,建议国家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运用厂丝储备制度调控茧丝市场,降低市场大幅波动对行业的影响。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控制缫丝加工能力过快增长,避免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和行业的大起大落。
——增加对蚕桑产业的扶持与投入。进入本世纪以来,经过两轮起伏的茧丝市场行情,蚕茧生产基地已大幅缩减,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有进一步下降的态势。“十一五”的实践充分说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关键是投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蚕桑产业投入严重不足。因此,建议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扶持力度,将蚕桑列入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桑园基础设施建设、养蚕设施配套、社会化服务;在种子种苗工程项目中,加大对蚕种场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蚕种场面貌,更新设备设施,保证优质蚕种供应。
——加大传统技术的更新与新产品研发力度。利用现有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部公益性科技项目,围绕种子种苗,省力化种养,机械、机具、设施,主要病虫防控,开展技术攻关,切实解决蚕桑产业劳动生产率低和集约化规模化难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开发蚕桑在生态环保、食品保健、化妆医药、生物材料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