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蚕业发展回顾与展望
【全国蚕桑生产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
一、“十一五”以来蚕业取得的主要进展
柞蚕业是我省的传统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产业规模比重占全国70%以上。随着社会、科技进步,柞蚕茧广泛应用于纺织、食品、医药、生活日用品等领域,近年来销售价格呈明显上升趋势,市场供不应求,开发前景广阔。为充分发挥我省特色产业优势,科学合理利用柞蚕资源,“十一五”以来,加大了柞园生态建设、改造等蚕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蚕业资源的生产转化能力和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大力实施科教兴蚕战略,通过推广应用柞蚕杂交种及其配套技术、柞蚕病虫鸟害综合防治等技术,蚕业生产科技含量和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其次加大了蚕业法制化建设,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蚕种管理办法》、《辽宁省柞蚕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蚕种质量明显提高,柞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为蚕业生产健康、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蚕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产值、效益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柞蚕放养面积基本稳定在800万亩,年均产茧量4.4万吨,超额完成了年均产茧量4万吨的计划指标。全省蚕业生产年均产值达到10亿元,实现增加值4亿元,茧丝绸工业年均产值50亿元,实现增加值10亿元。
2、蚕业生产内部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桑蚕生产得到稳固发展。通过开展蚕业优势区域规划工作,使我省蚕业生产进一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十一五”期间,全省育桑苗5000亩,栽大叶桑2000万株,桑蚕年均饲养量超过10000张,在重点县乡产业化经营模式初步成型。
3、蚕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十一五”期间全省利用生物、工程综合措施累计建设改造二、三级柞园120万亩,新建生态型柞园60万亩,使一级柞园所占比重达到全省实际利用柞园总面积的50%以上。
4、科教兴蚕成效显著,蚕业科技含量和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蚕业科研教学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支撑体系,重点推广了柞蚕杂交种及其配套技术,使优良杂交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广柞蚕病虫鸟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普及率达到85%以上,平均每年增产蚕茧3000吨,新增产值5000万元。
5、蚕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十一五”期间,通过培育市场和蚕业龙头企业,蚕茧商品率达到100%,已基本形成了以宽甸、凤城、庄河、盖州、西丰等地为代表的蚕茧生产、加工、销售网络,省级重点蚕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达13个。蚕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蚕丝制成的易于溶解吸收的丝肽或丝粉已大量出口日本;利用生物技术从柞蚕体中提取的活性物质为主料生产的“九如肝泰”新型抗乙肝药物已投放市场,以雄蚕蛾为主料的各种滋补酒,更是风靡国内外。
6、蚕业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蚕种质量,依据《辽宁省蚕种管理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全面推行蚕种“三证”管理制度,共计110家满足条件的蚕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审批,依法查处、取缔了30多家无证非法蚕种经营点。通过加强蚕业立法和执法工作,使我省的蚕种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优化,蚕种质量进一步提高,蚕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十二五”蚕业发展条件分析
1、优势条件
我省蚕业生产发展的优势明显,现有柞林面积3000多万亩,适于养蚕的1300余万亩,目前只利用近800万亩,开发潜力很大。如将现利用的柞园更新、改造好,利用率可提高30%;如果加速蚕种更新换代,柞蚕杂交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蚕茧产量可增加15%-20%。全省蚕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健全。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沈阳农业大学蚕学系提供了技术和人才保证。我省从种茧到商品茧基地,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形成了完整体系。现有缫丝织绸企业100多家,形成了缫丝、织绸、印染和针织多功能的加工体系,现有近30家以蚕蛾、蛹为主要原料的保健品生产厂家,应用范围不断拓宽,蚕茧产品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为蚕业发展开拓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利用率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我省的柞蚕原料茧生产能力是长期自然形成的,缺乏应有的建设。另一方面,柞园柞林资源受农村能源紧张、采矿、放牧等因素的影响,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脆弱;二是蚕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不高。蚕业科技创新和储备能力严重不足,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科技进步缓慢,柞蚕微粒子病、软化病、脓病、蚕寄蝇等仍没有好的防治方法;农村科技人才相对不足,且人员老化;蚕业科研和推广经费不足,影响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差。由于蚕业生物和自然灾害频繁,常年发生面积约400万亩,每年损失减产蚕茧近1万吨。此外蚕茧产品整体竞争力不强,产业化经营水平低;蚕业法治化建设不健全,依法管蚕、依法兴蚕工作滞后;扶持蚕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三、“十二五”蚕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持蚕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传统蚕业向现代生态型蚕业转变;调整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持续稳定发展柞蚕生产,巩固发展桑蚕生产;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主线,推动柞园标准化、生态化建设和蚕种基地等基础建设;加强蚕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提高蚕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程度,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积极培育蚕茧流通市场,加快蚕业产业化进程,推动蚕业经济增长方式向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转变,实现蚕业生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2、基本原则:坚持蚕业发展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优先建设、打造生态型蚕业,稳固现有柞蚕生产生产面积,因地制宜发展桑蚕生产,充分挖掘蚕业生产内在潜力。
3、发展目标与任务:2011年,柞蚕放养面积稳定在800万亩,年产茧量5万吨,蚕业总产值达13亿元,工业加工和综合利用产值达70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2015年,柞蚕放养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产茧量达到6万吨,蚕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工业加工和综合利用产值达100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总体实现蚕业结构优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产品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显著增长。
四、“十二五”蚕业发展建设重点
1、大力开展柞园生态建设,促进传统蚕业向现代生态蚕业转变。争取政策扶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利用生态型柞园建设技术对我省现有的二、三类柞园进行改造,使一类柞园面积比重提升至65%以上。优化柞园质量结构,使蚕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和生态功能明显增强,资源利用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2、建设柞蚕、桑蚕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优质蚕种生产供应能力。集中力量和资金,对省重点五家柞蚕种场和绥中前所桑蚕种场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蚕种繁育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蚕种质量,打造西丰、凤城两大优良蚕品种繁育基地和龙头企业。
3、优化区域布局,建设高产高效蚕茧生产基地。依托资源优势,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建立凤城、岫岩、宽甸、庄河、西丰、海城、大石桥、辽阳等10县(市)高产高效柞蚕生产基地。区域内一类柞园比重达到70%以上,消灭三类柞园,蚕茧总产量达到全省的95%以上;建立宽甸、绥中、凌海、朝阳、沈阳等地桑蚕生产基地,以科技为引导,带动栽桑养蚕单产和质量的提高,增加饲养张数,扩大经营规模,大力开展蚕桑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桑蚕生产经济、生态效益。
4、建设完善蚕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推进蚕业科技自主创新,形成以蚕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具备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为主的科技创新主体,在蚕品种改良、蚕业病虫害防治、养蚕节本增效技术、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突破;以推广服务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技术推广主体,以蚕业科研教育单位、推广机构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科技培训主体,加快蚕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蚕业科技贡献率;提升蚕业生产安全保障能力,设立病虫害测报网络,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蚕种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检测制度和手段,为蚕种和蚕茧质量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积极推进蚕业市场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完善柞园承包责任制,解决好蚕业生产中蚕农利益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使蚕农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蚕业收入与维护生态环境责任和义务相统一;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主体的蚕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蚕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逐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档次,实现丝纺加工企业多层次增值。